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深入推进辽宁省绿色低碳转型的建议(第457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林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辽宁省绿色低碳转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煤、油、气等化石能源是现阶段辽宁具有依赖性的基础能源,能源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对于我们下一步工作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积极发展绿电,加快新能源产业化进程

  我省新能源消纳已达国际先进水平。2022年,辽宁新能源(含生物质发电)发电量371.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00%,占全网总发电量的17.28%,同比提高2.83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发电量25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4%,光伏发电量75.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90%。辽宁新能源利用率98.71%,较2021年提高0.49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利用率98.52%,光伏利用率99.34%,近5年新能源利用率均超过98%,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我省绿电绿证交易成效卓著。我省已经并网发电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备案并符合绿证申领条件、符合辽宁电力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准入要求的风电和光伏均可参与绿电交易。绿电交易优先组织,优先结算。绿色电力交易结算电量相应环境价值权益依据合同约定转移至电力用户,环境价值权益应确保唯一,不得重复计算。全省绿电累计交易电量34.58亿千瓦时,排名全国第五,绿证累计交易235400张,成交量排名全国第三。

  为实现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十四五”期间,为实现双碳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0%,全省新能源装机将由2020年的1400万千瓦增长到2025年的3000万千瓦,力争3700万千瓦以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在新能源领域规模化和超前谋划的工作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就依规快速下发了五年的风电光伏(绿电)建设规模,目前各批次项目正在有序实施建设。建成投产后将为全省绿电生产供应,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上下游产业发展奠定关键基础。

  二、关于科学推进碳双控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围绕清洁能源开发、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领域,推动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加快节能减排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推广应用。规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特种合金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整合科研、产业、资本等重要资源,促进产学研在节能降碳领域的深度融合。

  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电熔镁生产过程节能减排关键技术、轻烧氧化镁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开展电熔镁砂窑炉智能化改造,实施菱镁产业技术升级。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工作部署,纳入核查的发电等八大行业重点企业在核算碳排放量时主要聚焦核算生产设施碳排放量。目前纳入履约交易的发电行业对发电设施的碳排放量进行核查核算,配额是根据企业发电量和供热量等产品产量按照不同履约周期确定的排放强度计算出碳配额。鉴于纳入履约的行业和配额分配制度由生态环境部统一研究部署,钢铁等行业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纳入碳市场,您关于从全生命周期考虑制定碳配额等指标的建议我们会及时反馈给生态环境部。同时我们也会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推动企业提升绿电使用比例,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在超低排放改造中采取污染物与碳减排协同控制的路径,积极稳妥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