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推动辽宁省生物质资源高值化利用的提案(第13040428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员会:

  九三学社界别委员会关于推动辽宁省生物质资源高值化利用的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全省生物质发电情况:我省作为全国重要粮食主产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核心区域,依托生物质资源禀赋基础,省内生物质发电产业稳步提质扩容,截至2025年底,全省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127万千瓦,有效推动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为地方经济稳健发展和工业生产稳定用能筑牢绿色能源支撑。

  2.全省港口液体化学品码头储罐能力情况:全省共有液体化工泊位42个,年设计通过能力总计6560.9万吨,其中大连港、营口港有6个泊位用于甲醇装卸作业,年设计通过能力1078万吨。配套甲醇储罐总容积38万立方米,目前大连港12万立方米储罐和营口港19.5万立方米储罐已获得港口绿色甲醇仓储国际可持续发展和碳认证(ISCCEU)证书。

  二、关于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强化减碳导向监管效能

  一是我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辽科发〔2023〕23号),围绕清洁能源、工业降碳、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部署科研任务,创新工作措施,着力营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政策制度环境。

  二是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共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环气候〔2024〕30号),明确了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实现路径和重点任务,为加快建立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明确到2027年初步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目前,国内已发布《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生物质发电》专项团体标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生物质成型燃料》团体标准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林业生物质能源领域还发布了《林业生物质能源碳核算通用指南》行业标准,生态环境部也已启动《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生物燃料》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初步构建起生物质能源产业碳足迹核算规则体系。

  三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国家未将火电行业纳入重点行业环保绩效评级范围,因此我省未对火电行业开展环保绩效评级。

  三、关于构建产业集群模式,深化零碳零废协同融合

  一是完成国产绿色甲醇试点加注。2025年7月15日,省交通厅厅统筹协调辽港集团、中国船燃等7家单位完成大连港首次国产绿色甲醇试点加注,为我国首艘大型甲醇双燃料集装箱船“中远海运洋浦”加注500吨绿色甲醇。

  二是推动船舶等优势产品制造全链条绿色转型,支持研发甲醇、氨等零碳燃料动力船型及LNG运输船等绿色船型。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保税绿色甲醇加注和保税液化天然气岸基加注业务。支持企业参加与绿色贸易相关的境内外重点国际性展会,在绿色低碳、环保技术、市场拓展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与交流。

  四、关于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提升高值减碳转化品质

  推进滨海实验室、能源催化转化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绿色低碳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颠覆性技术探索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创新产品装备,建设重大科技示范工程。特别是在生物质能源利用方面,通过加大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引育扶持力度,依托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等省内科研院所创新优势,围绕生物质定向催化转化、生物质高效发电供热、生物质制备生物燃气、农林废弃物高值化综合利用等核心方向,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构建起生物质能源全链条科技创新体系,为辽宁省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多元供给筑牢坚实科技根基。

  五、关于对接国际高端市场,拓宽零碳产品出口格局

  一是组建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2024年4月26日,省交通厅牵头会同辽港集团等11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了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旨在支持和带动航运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区域和跨行业合作,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助力绿色船燃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目前,联盟已发展至57家成员单位,涵盖绿色船燃生产、储运、加注、认证等全产业链主体、政府及科研机构,已成功召开两次年度会议并组织推动14家联盟成员单位间相互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是打造东北亚绿色船燃储运基地。辽港集团与上海电气和金风科技等多家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其绿甲醇转运下海做好保障,2025年11月11日,完成上海电气首批130吨绿色甲醇经大连港转运下海。大连长兴岛与中远海运新能源供应链公司合作共建中远海运氢基能源储运一体化项目,207#液体码头泊位已投入运营,顺利完成多艘次低温乙烯接卸,目前正在开展一个5万吨级化学品泊位和一个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岸线使用申请。盘锦港与江苏安德福公司签署盘锦港液氨储罐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拟投资6亿元,建设2个4.9万吨立方米的绿氨储罐,为中能建氢能源公司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一体化)项目生产的绿氨南运提供运输通道和保障,目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方案》,将绿色贸易政策培训纳入全省外贸政策培训体系,增强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竞争力。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生物质能源等领域合作,带动我省绿色低碳中间品出口。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稳步有序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发展。立足区域资源分布、产业基础与能源供需实际,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合理把控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节奏。助力节能减排降耗,赋能区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持续聚焦生物质能源领域关键技术需求,推进滨海实验室、能源催化转化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突破生物质高效转化、多能耦合利用等技术瓶颈难题,完善生物质能源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培育体系,推动高校院所前沿技术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全面赋能全省生物质能源产业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为我省如期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新型清洁能源体系提供有力科技保障。

  三是积极落实国家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开展省级碳足迹管理体系及制度建设研究,组织各市积极探索碳足迹管理特色路径。坚定不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严格落实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建立我省碳足迹管理工作体系,为美丽辽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全力打造东北亚绿色船用燃料供应枢纽,发挥“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平台作用,以建设东北亚绿色船燃储运基地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港口储运设施,推动中远海运西中岛5万吨级油品、液化品泊位工程和盘锦港5万立方液氨储罐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组织大连港、营口港等做好运输保障,推动辽港集团与上海电气、金风科技等公司深入开展合作,切实保障甲醇转运作业。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