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孙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苍龙山抽水蓄能电站”纳入省“十五五”规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发展,对能源低碳绿色转型、保障能源安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委始终大力推动全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规和建设工作,目前,我省除已建成投产的蒲石河和清原一期抽水蓄能电站外,庄河、大雅河、兴城、朝阳、太子河等5个抽水蓄能项目也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2023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召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布局优化工作会议,通报各省到2035年抽水蓄能发展规模上限,我省为1400万千瓦,位列东北三省第一。由于我省在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中已纳规项目总装机规模超过1400万千瓦,国家明确要求本次优化调整工作中各省抽蓄项目装机总量不得超过上限规模,对装机规模超出的省份不予调整。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全省新能源增长情况,进一步论证抽蓄电站项目需求,统筹全省抽水蓄能建设需求、时序和布局,积极赴国家能源局沟通,全力争取国家支持,密切跟踪国家有关政策,拓展全省新能源发展空间,力争将苍龙山在内的更多抽蓄电站项目纳入国家抽蓄规划。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