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宋玉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振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辽宁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您对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精准剖析,提出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吸纳,帮助我们更好地推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作出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尤其是在今年2月,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民营经济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期,我省先后召开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工作会等重要会议,全省各部门、各地区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努力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全力为辽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一、打造新型营商环境,厚植民营企业发展土壤
一是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出台系列政策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去年我省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0余个省(中)直部门相继围绕自身职能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的具体措施,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全方位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今年一季度,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下,省直有关部门围绕民营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又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先后出台了《2025年辽宁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重点任务》《辽宁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等文件,从推动公平竞争、强化法治保障、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是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提升营商服务质效。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流程,重点围绕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等重点领域,针对企业关注度高的服务事项和场景,形成第一批全省增值服务事项610项,“一窗”受理率达80%以上,办理时限缩减78.9%。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力推进“服务通”“数据通”,国务院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上线运行,全省重点事项办理跑动次数减少87%。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12万项服务,“辽事通”上线3500项服务。开发建设涉企服务移动端平台“辽企通”APP,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设立了企业服务、惠企政策等4个频道,政务服务、增值服务等19个功能专区,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在线服务,推动涉企服务精准触达辽宁企业。
三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企沟通交流。依托12345热线“1”号键开通企业服务专线,聚焦企业开办、业务变更、办事指南、免申即享等高频问题,持续完善涉企服务知识库。全省“12345-1”号键呼入总量144.5万件,答复好评率99.13%,作为我省“打造服务市场主体‘总客服’模式,靶向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典型举措,获得“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发展改革部门以“茶叙会”的形式推动健全常态化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通过政企面对面交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助力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高度肯定,也成为我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策保障、推动服务增值增效,强化对企业反映问题诉求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努力提升民营企业问题解决的体验感,推动改善企业发展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支撑。加强我省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参照国家有关工作任务,加快出台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有关部门围绕民营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加快推动具体政策举措。同时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继续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等重点领域改革强力攻坚,强化薄弱环节,推动营商环境质量系统性提升。加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实,不断完善“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专区企业信息库建设,完善政策精准推送等功能。持续推进“辽企通”平台功能建设和服务事项上线,加强相关行业部门功能系统对接,推动更多营商增值服务“掌上办”。
三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持续加强“12345-1”企业服务专线建设,强化涉企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力度,通过12345热线专报常态化通报机制等形式,推动民营企业相关问题有效解决,形成从问题发现、解决到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强化数据分析、预警监测及辅助决策能力,跟踪发掘企业共性和重点问题,与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推动实现“回应一个诉求”带动“解决一类问题”。
二、强化各类要素支持,增强民营企业内生动力
一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为民营企业注入金融“活水”。金融管理部门与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出台金融扶持政策,印发《2024年奋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辽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政策举措,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资源投入。深入实施“金融助力实体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央地协同、省市联动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115场,对接企业2436户。全力推进企业上市,2024年全省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9家,新增辅导备案企业6家,新增上市后备企业140家。推动创新债券产品应用推广,2024年科创债融资再增82亿元、绿色债融资再增41.05亿元。进一步发挥省担保集团带动作用和科技担保公司功能,2024年沈阳、大连、鞍山、盘锦、朝阳五市科技担保公司新增担保业务规模99亿元。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撬动作用,2024年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银行向1099户民营企业发放贷款89.86亿元、运用再贴现支持银行为1445户民营企业办理票据贴现62.19亿元。研发特色信贷产品,盛京银行推出“辽科贷”“辽知贷”等辽系列产品,专项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24年末,“辽”系列信贷产品累计投放175.8亿元,服务地方企业1504户。深化“辽信通”省级征信平台建设,截至2024年末,采集532万户企业35亿条信息,助力15.2万户企业融资2326亿元。
二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为民营企业提供人力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连续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去年已开展第五批,支持287名(个)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和团队;给予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民营企业博士后培养、引才荐才等平台建设奖励资助。发挥人才作用,组织开展“智汇辽宁共促振兴”系列人才活动,为民营企业解决“卡脖子”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邀请49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来辽,为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转型等产业发展建言献策,推动69家企业与院士专家进行产学研合作对接。支持人才培育,深入实施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2024年为沈阳新松机器人、大连恒力集团等124家重点企业开展评价服务,1565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职称。启动辽宁省“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2025年度10大专项培训行动,筹建第三批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培养联盟。2024年以来开展技能培训32.9万人次。支持民营企业稳岗用工,连续4年实施“春暖辽沈”系列行动,包含“民企服务月”等在内20项配套子行动助力企业稳岗,去年以来解决民企用工缺口86.03万个。连续3年实施“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专项行动,支持青年群体到民营经济领域就业成长,2024年以来16.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民企就业。
三是坚持科技创新赋能,为民营企业增加竞争优势。推动实验室建设,发挥科研产出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为企业提供技术供给,目前已推动在辽转化科研成果181项,其中,民营企业转化超过50%。2024年支持辽宁原新氟、沈阳工大蓝金等民营企业建设1个中试基地、13个中试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验证提供中试服务。加强科技型企业群体培育,出台《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的若干措施》,2024年全省累计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近4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4万家;新认定“雏鹰”“瞪羚”企业940家。今年一季度,新认定雏鹰企业369家、瞪羚企业100家,潜在独角兽企业2家,民营企业占比超过90%。强化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制定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以来共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43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98家,“小巨人”企业34家,推荐29家企业获评国家重点“小巨人”。加强规上工业企业培育,2024年全省升规企业净增664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超万户。成立“辽宁省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联盟”,为省内117家企业进行免费数字化诊断服务,为100家企业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助力民企数字化转型升级。
四是持续推动税费优惠,为民营企业减负增动能。坚决落实国家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政策。2024年,省税务局制定《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5方面20条服务措施,在全省各地得到全面落地实施,加力提效精准推送“政策找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五是加强土地资源保障,为民营企业夯实发展根基。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高土地供应效率,2024年以来共出让“标准地”56宗、220.52公顷,其中向民营企业出让土地54宗、215.2公顷,占比分别达96.4%和97.6%。我省“标准地”出让经验做法,在国务院减负办开展的“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提升减负成效”案例评选中,被评为63个典型案例之一。落实差别化用地政策,合理降低民营企业拿地成本,鼓励各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以需定供支持民营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降低企业一次性购地投入,减轻资金压力。建立矿业权出让制度体系,全面推开矿业权市场化出让,2024年以来完成省级出让38宗,其中向民营企业出让37宗,占比达97.4%。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民营企业各项要素支撑,打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焕发民营经济新质生产力。
一是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以“全量金融资源服务模式”整合要素,以“普惠金融直达工程”疏通血脉,以“资本市场提升工程”强筋壮骨,以“险资引入畅通工程”筑牢底盘,多措并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完善省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优化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有效纾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
二是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持。深入实施“春暖辽沈·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专项行动,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吸纳就业能力。强化职业培训,持续推进“技能辽宁”行动,对接企业和市场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推进校企合作,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全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支持大型民营企业按规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三是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持。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落实支持创新税收优惠政策。采用创新券、创新积分制等政策工具支持科研和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组织好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承办高端装备制造全国赛,为企业搭建技术合作、成果转化和融资对接的载体平台。
四是提供更有力的税惠支持。推动健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面简化税费优惠申办流程,大力提升税费政策宣传效能,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五是提供更有力的用地支持。统筹做好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安排,支持民营企业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边境地区建设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持续加大出让力度,吸引省内外民营企业参与辽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前介入省重点民营经济项目选址,优先保障计划指标。优化土地市场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取得政府供应或园区转让的工业用地权利。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并进行研发创新,根据相关规划及有关规定允许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六是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持。定期开展民营经济形势分析,组织调度省直有关单位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针对民营经济数据的统计还存在不全面、不标准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向国家层面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沟通,提出加强民营经济主要指标统计监测的工作建议。待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后,我们将加大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应用相关数据,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构建良好发展生态,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推动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坚持营造平等对待民营企业的市场环境。颁布实施《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修订废止政策措施127件、地方标准271项。
二是为民营企业提供开放的市场环境。2024年举办“凝聚青商力量助力辽宁振兴”系列活动,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会见来辽参加活动的知名青年企业家,让来辽企业家深切感受辽宁对待民营企业家的温度。深入开展“百团出海”行动,梳理各类商贸活动176个,举办14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贸易说明会,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第十七届世界华商大会等经贸活动,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决落实好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努力为民营企业优化服务载体,助力民营经济发挥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作用,激发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证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适用国家支持发展政策,依法保障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利。持续清理有违公平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政策制定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近期,我们将在省人大的指导下,开展我省立法调研,推动我省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
二是持续推动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全力举办好2025民营企业500强发布会、第二届辽商大会、全国知名商会进辽宁等系列活动,鼓励我省民营企业加强与东北地区和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民企常态化交流沟通,促进海外经贸交往和投资合作,不断扩大辽宁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企业发展影响力,吸引更多民营企业来辽投资兴业。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