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向海而兴以海强省 锻造经济社会发展“蓝色增长极”的建议(第334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李红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向海而兴、以海强省,锻造经济社会发展“蓝色增长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立足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从海陆统筹实施一体发展战略、港产融合构建蓝色产业体系、人海和谐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前瞻性。省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围绕补齐海洋经济发展短板,建设海洋强省,统筹全省海洋经济发展,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打造海洋强国战略的东北支点。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关于海陆统筹,实施一体发展战略

  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针对您提出的“建立涉海部门高层决策议事机制”“完善涉海法规有关配套制度”等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工作,省委第十三届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海洋强省的决策部署,把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作为全面振兴新突破50项重点任务之一,省政府将发展海洋经济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省委高规格成立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谋划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辽委发〔2024〕7号),作为统筹指导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印发实施《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6个领域短板、25项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海洋经济分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健全制度体系,制定《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辽宁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辽宁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实施细则》等若干文件,实现省级层面齐抓共管良好开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设海洋产业综合服务系统,搭建海洋产业集聚平台、港口物流平台、科技创新平台、海洋对外开放平台和海洋开发投融资平台”等建议,我省在《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提出实施海洋产业提质升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经营主体培育等行动,明确了海洋渔业、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精细化工、药物与生物制品、清洁能源、海洋旅游业等产业的重点主攻方向,提出优化港口布局、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打造高能级海洋开放平台等重点工作任务。同时,我省正起草《2025年省海洋经济发展工作要点》,聚焦以上重点领域、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拟报请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主要领导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针对您提出的“将海洋经济发展作为‘十五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等建议,按照全省“十五五”规划编制统一部署,《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已纳入我省“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予以统筹,将明确未来全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空间部署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中单独设立了“优化海洋保护开发格局,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章节,重点就统筹海域、海岸线、海岛开发保护活动等方面提出了空间布局要求和管控策略。省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了《辽宁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对海洋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控、统筹管控陆海空间用途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管控要求。组织编制了《辽宁省海洋功能区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持续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空间布局、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东北开放新前沿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协调布局海洋功能和推动海洋生态价值实现等重点空间规划内容和管控要求。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针对您提出的“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建议,我省通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制度办法等方式全力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生态修复方面,下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支持锦州、营口、盘锦等地重点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及入海污染物治理。渔业方面,2024年筹措资金8.6亿元,推动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支持新建国家级海洋牧场,加快远洋、近海渔船及船上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2024年下达沿海6市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2.8亿元,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海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向。同时,制定《财政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清单》,推动金融机构扩大对海洋经济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加快实施“保险资金引入工程”,险资入辽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针对您提出的“建立海洋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等建议,省生态环境部门已把辽宁沿海经济带作为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区域,划定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72个,动态更新发布近岸海域普适性和具体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海洋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等中落实管控要求。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依据《2024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于2024年7月至9月开展6个国控重点海水浴场暑期监测,每周监测2次,监测结果在省生态环境部门官网公开,累计公开26期。6个国控海水浴场均未出现赤潮现象,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2.3%。

  五是完善数据共享机制。针对您提出的“统筹全省海洋数据资源”等建议,省数据局正着手打造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初步构建上联国家、下联各市、横向连接省直部门的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通应用体系,为海洋数据资源共享提供平台支撑。省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全省海洋数据资源,出台了《辽宁省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制度》,完善海洋经济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季度统计机制,整合涉海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海洋生产总值等核心指标的动态监测。

  (二)关于港产融合,构建蓝色产业体系

  一是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海洋渔业方面,全省海水养殖面积1156万亩,占全国35%,居全国第1位,2024年产量356.8万吨,居全国第4位,累计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44个。海蜇新品种“辽海科1号”通过国家审定并公布。出台《辽宁省海洋渔业与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行动方案》。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业方面,印发《辽宁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恒力重工产业园船舶建造及临海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进展顺利,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总装智能工厂”等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获资金支持。海洋化工业方面,恒力新材料聚酯科技园产业园项目产能陆续释放,锦州石化针状焦、锦西石化新重整芳烃、金发生物一体化等项目建成投产,鼎际得新材料项目开工建设。

  二是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清洁能源方面,辽宁省海上风电工程规划报告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取得场址通过率最高、规划批复速度最快、上报场址无删减唯一省份的可贵成绩。海洋生物医药方面,麝香海马追风膏等3个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创新项目列入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子岛集团研发新产品“烧汁鲍鱼”及团体标准《水产品预制菜质量管理规范》、大连医诺生物团体标准《虾青素油及其制品》获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

  三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海洋旅游业方面,高品质文旅体融合发展大会、文体旅项目京津冀招商推介会成功召开,开发“海上游辽宁”品牌,大连冰山慧谷熊洞街入选国家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海洋交通运输业方面,《辽宁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24-2035年)》颁布实施,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在全国率先成立。2024年港口货物吞吐量7.5亿吨,占东北地区参与双循环运输量比重达60%,海铁联运量180万标箱,同比增长15%,保持全国第一。涉海法律服务方面,成立“大连方元国际商事调节中心”,推动大连开发区法院成立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DRR)。涉海金融方面,积极支持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设立大连分社,推动人保财险和太保财险公司分别成立航运保险中心,大连建成国内最全海水养殖“蓝色保险”谱系,相继推出海参养殖气象指数保险、藻类风力指数、网箱鱼养殖保险等多项全国首个保险产品,精准服务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三)关于人海和谐,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印发实施《辽宁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稳步推进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丹东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省级验收。2024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比例达89.5%,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大连蛇岛—老铁山、丹东鸭绿江口两处候鸟栖息地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连金石滩获评全国第一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大连老虎滩—棒棰岛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二是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力量。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等各类科技计划,全球最大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用曲轴在辽问世、全球首制海上碳捕集及存储业务船舶在大连试航成功。34家单位组成的“辽宁沿海经济带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揭牌成立,8所高校成立“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高校协作体”。2024年新增面向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学科博士点2个、高校专业点3个,大连理工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大连海洋大学水产等多个涉海学科被列入省“双一流”建设学科。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海洋经济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发挥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快补齐海洋经济短板,持续发挥“蓝色引擎”作用。

  一是做好海洋经济发展的科学谋划。开展海洋经济“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和“十五五”规划谋划编制工作,总结经验启示,把握发展趋势,树牢寸海寸金意识,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优化布局海洋产业,科学谋划未来一个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和支持政策。

  二是加快推动海洋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海洋产业发展统筹布局,支持大连海洋船舶与海洋药物、丹东海洋渔业、锦州绿色能源枢纽港、营口海工装备、盘锦海洋化工、葫芦岛泳装等现代海洋产业特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特色海洋产业体系。推动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推进发展海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建设,发展壮大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海洋清洁能源、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海洋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涉海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提高海洋经济对外开放能级。

  三是进一步强化协同协力抓落实。深化海洋领域改革,推进海洋经济立法。聚焦生态保护、科技创新、产业体系、开放合作、安全发展、陆海统筹等领域,开展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以评价结果反映工作成效、发现问题、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海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防范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