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侯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中介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介服务业发展,出台一系列促进中介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中介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发改服务字〔2022〕27号)、《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服领办发〔2022〕2号)等,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您在提案中对我省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的分析精准透彻,提出的建议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中介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十分有益,我们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采纳,认真落实。
一、更新观念意识,转换监管模式
近年来,我委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方面,我们高度重视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推动形成“法规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管理格局。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完成与中介服务机构的脱钩工作,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同时,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管理作用,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培训等方式,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健全法律法规,形成法制体系
我委深刻认识到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们已会同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初步对现有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法规制度进行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空白。同时,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我省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实际需求,争取在相关法规政策制定中充分体现辽宁特色和实际情况。
三、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收费公示行为
在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方面,我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督促中介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或缴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确定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重点领域及内容,精心组织部署。各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领域,采取内查外调、走访座谈等多种举措,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不留死角,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
四、严设准入门槛,鼓励中介持“证”上岗
省政府高度重视中介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一方面,支持重点骨干企业、重点职业院校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快中介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另一方面,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引进重点产业、重要领域的紧缺急需人才,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一是积极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社会培训职能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发挥培训职能。遴选省级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开展社会培训项目。二是优化重点领域专业结构。围绕辽宁产业发展需求,做好专业“调停转增”,加强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等紧缺专业建设。三是持续加强家政服务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省多所高等职业院校开设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印发《辽宁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破解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体制机制障碍,盘活教育资源,激发办学活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协同,推动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知法守法意识。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推送频率,使中介服务机构对象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身权益。
二是密切关注国家层面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动态,结合我省实际,适时推动制定出台关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文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责任、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提供完备的法规依据。同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协会制定完善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法规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的价格巡查机制,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中介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中介机构和委托人对价格政策的知晓度,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联合市场监管、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活动。探索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将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与执业资格挂钩,提高业内人士违规违纪成本,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
五是不断完善辽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大家政服务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依托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能力。支持技工院校开设相关领域中介服务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高层次、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举办高级研修活动或参与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提升中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六是加强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等级评价工作。鼓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展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大规模、高质量开展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切实提高中介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不断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范化水平和质量,进而提升中介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水平。为持证上岗提供评价技术指导和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省中介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贡献。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