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王艳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设锦州港绿色能源枢纽港和临港绿色新能源产业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提案内容充分体现了您对辽宁省能源体系的关心和了解,对加快锦州港成为东北亚绿色船用燃料的转运基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处室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协调锦州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部署的要求,加强东北三省一区绿色燃料产、供、销合作,充分发挥东北地区新能源资源丰富、港口区位独特、化工产业基础较好等优势,我委正积极推动绿色燃料走廊规划建设,锦州港作为绿色燃料走廊上的重要枢纽对沿线区域间新能源产业链条联动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加快打造东北亚氢基能源“生产示范基地、储运加注枢纽、产业集群中心”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2个部门,按照国家“两重”建设部署要求,聚焦国家所需、辽宁所能、发展所向,立足辽宁风光资源、产业基础和港口优势,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谋划辽宁东北亚氢基能源中心项目。
省发改委编制了《关于推动东北三省一区建设东北亚国际绿色氢基能源中心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6月份,我们委托中国石油管道局设计院编制辽宁省绿氢管网专项规划,并完成了《辽宁省绿氢管网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和建议。目前,国家管网东北公司已经对绿色燃料走廊途经区域开展市场调研,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锦州市政府结合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在《锦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锦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中,立足区域中心城市定位,率先推进氢能创新链和产业链,发展氢能产业。在国家政策允许条件下,下放管理权限,在审批、金融、土地等方面更多更大向开发区倾斜,建立“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助力构建绿色能源枢纽港。
省交通厅多次赴交通运输部各司局积极争取支持锦州港建设,获得部各司局表态支持允许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沿海绿色船燃港口供应链试点示范,加快提升锦州港承担东北地区绿色船燃南下出海的港口储运能力。联合辽宁海事局、中国船级社等12家单位在全国率先发起成立“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组织联盟成员开展“四共建”工作。
二、与邻近省交流情况
2024年11月,我委相关处室赴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调研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和吉氢入海等规划建设情况。2025年初已2次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能源局等部门和赤峰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交流,研讨如何加快推进赤峰—锦州港输送绿氢(氨、醇)管道项目建设。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绿氢已经确定为绿色能源,输氢管道规划建设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和国家能源局油气司分工负责,但输氢管道尚无建设标准,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仅同意内蒙古乌兰察布--燕山石化输氢管道作为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和国家能源局油气司对绿氢输送管道纳入国家规划和项目建设仍持审慎态度,还需要从经济性、安全性、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讨论。
二是绿氨绿醇尚未确定是否属于能源类产品,绿氨绿醇输送管道规划建设尚无国家部门负责。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绿色燃料发展和绿色燃料走廊建设势在必行,我省将多与邻近相关省份沟通,共同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争取将绿色燃料发展和通道建设纳入相关国家规划。
二是基于国家有关部门对绿氢长距离、大管径输送的审慎态度,既要加快研究又要审慎对待。目前国家管网东北公司已完成赤峰—锦州港绿色燃料走廊规划建设的市场调研,并将调研报告报送国家管网集团总部进行内部审核,将于6月30日前形成赤峰—锦州港绿色燃料走廊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我们将制定具体的后续工作计划,争取为国家规划建设绿氢、绿氨、绿醇输送管道提供有益经验。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