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辽宁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有针对性解决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贵委就培育壮大领军头部企业、落实支撑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港澳台侨企业在辽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工作建议,在此深表感谢。作为主办单位,我委高度重视贵委提案,经反复研究,并充分吸纳省台办、省侨联、省科技厅等5家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面对多重压力叠加、多重困难交织、多重挑战并行的复杂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牢牢抓住辽宁振兴发展重大机遇,聚焦加速补齐民营经济短板弱项,把脉问诊、谋实对策、强化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实现4个“稳步提升”。
(一)经营主体活力稳步提升。2024年,全省民营经营主体数量达到511.6万户,比上年增长3.2%,较2022年增长13.3%,占全部经营主体比重达到96.2%。今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新登记39万户,同比增长6.5%,实有515.1万户,增长2.5%,占全省经营主体比重96.2%。
近三年民营经营主体情况
| 年份 |
实有数量(万户) |
增长(%) |
占总量比重(%) |
| 2022年 |
451.6 |
6.3 |
95.8 |
| 2023年 |
495.7 |
9.8 |
96.1 |
| 2024年 |
511.6 |
3.2 |
96.2 |
(二)工业生产质效稳步提升。2024年,规上私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4.1%,高于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1个百分点,较2022年累计增长14.8%。今年上半年,规上私营企业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4.1%,增速高于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0.8个百分点。
近三年规上私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速情况
| 年份 |
规上私营企业工业 增加值累计增长(%) |
规上工业增加值 累计增长(%) |
私营高于全省 百分点 |
| 2022年 |
-4.2 |
-1.5 |
-2.7 |
| 2023年 |
6.5 |
5.0 |
1.5 |
| 2024年 |
4.1 |
3.1 |
1 |
(三)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2024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500家,比2022年增长20.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831家,比2022年增长71.1%。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6279家,比2022年增长45.8%。今年上半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37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457家。
近三年创新主体情况
| 年份 |
高新技术企业(家)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家) |
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家) |
| 2022年 |
11133 |
1655 |
287 |
4308 |
| 2023年 |
12875 |
2548 |
328 |
5339 |
| 2024年 |
14500 |
2831 |
362 |
6279 |
(四)民企对外贸易稳步提升。2024年,全省民营企业进出口额3651.9亿元,近三年,民营企业占全省外贸比重持续增加,成为拉动全省外贸增长的“主引擎”。今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1909.8亿元(人民币),增长11.6%,增速高于全省水平11.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进出口增速4.3个百分点,我省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占全省比重51.6%。成为稳外贸的主力军。
近三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完成情况
| 年份 |
进出口额(亿元人民币) |
增长(%) |
占全省比重(%) |
| 2022年 |
3565.7 |
13.1 |
45.1 |
| 2023年 |
3552.7 |
-0.2 |
46.4 |
| 2024年 |
3651.9 |
2.7 |
47.9 |
目前,辽宁与全国的民营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同步,正逐步实现从“短板”到推动振兴“跳板”的转变。
二、今年以来民营经济重点工作情况
(一)坚持高位统筹推动。省委郝鹏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要求全省上下深刻把握发展形势、保持发展定力,切实推动民营经济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大显身手。省政府新伟省长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强调要以改革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倾心竭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协周波主席主持召开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二)不断加强政策供给。创新搭建“政企面对面·政策零距离”活动平台,今年6月以来,已聚焦人工智能、人力资源、信贷支持等方面举办活动6期,线上线下服务民营企业超4400人次。省直有关部门相继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人社领域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举措,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编制完成全省惠企政策文件汇编,企业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一码通览”。依托“辽企通”APP推送符合条件的惠企政策,持续推动“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三)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打造“民营经济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品牌,畅通民营企业提出建议、反映诉求渠道,并依托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的12345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诉求高效闭环办理,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暨“净源”2025专项行动,上半年清理政策措施73件。省纪委监委、工信、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聚力攻坚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推动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拖欠各类账款,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4181条。纵深推进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强力查办,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5352件,立案3175件,通报典型案例148起。强化“12345热线”涉企服务功能,受理经营主体咨询建议等各类诉求总量31621件,好评率99%。
(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与省工商联、省国资委共建国企民企融通发展合作机制,7月2日,聚焦新能源领域举办首场产需对接活动,5对有合作意向的国(央)企民企现场签约,为国企民企在技术、资本、市场等领域深度融合创造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155个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大连年产10万吨人造石墨负极项目、丹东年产1000万吨光伏石英砂产业园项目等7个项目列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通过“低成本高效率新型储能氢能关键技术”“高端装备用金属材料创制”等4个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大连宇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金煜新能源有限公司、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民营企业项目经费2800余万元,新立项支持科德数控、辽宁东亚种业等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省首家“科技金融服务驿站”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行。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自去年10月机制建立以来累计授信2087亿元,放款1650亿元。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上半年全省再担保体系新增融资担保业务228亿元,惠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3万余户。发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2022年平台启用以来累计发布金融产品379项、解决融资需求2158亿元。积极利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上半年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233亿元,截至6月末,全省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337亿元,累放额和余额均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上半年民营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37亿元。金融服务联盟召开银企对接会23场次,帮助企业获得贷款授信5.59亿元、贷款降息8530万元。
(六)强化人力资源支撑。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持续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民营企业人才支持和培养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给予科研经费或奖励。在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中共遴选支持各类民营企业人才164名、创新创业团队57个。实施“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面向40余家民营企业遴选推荐50余名“匠苗”开展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春暖辽沈·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专项行动,上半年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缺口39万个。支持民营企业培育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头部企业评审专车”“中小科技企业服务专场”“技术技能人才贯通专线”行动,服务8家民企、123人获得各级职称。启动“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2025年度10大专项培训行动,全省开展职业培训21.57万人次。
(七)加力推进创新驱动。利用创新平台赋能民营企业发展,推进辽宁材料、辽河、黄海、滨海实验室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在辽转化科研成果181项,其中在民营企业转化占50%以上。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发布机制,发布重点科技成果转化榜单,其中民营企业需求占90%。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总访问量超40万,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研发成本。持续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上半年选派1452名科技特派员,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走向一线、走向企业。持续开展“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2023年以来举办成果对接会、校企会客厅等活动73场,校企签约238项,百所高校科研人员与2543家企业实现对接。印发《辽宁省加快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支撑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八)加强企业梯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职责由省科技厅转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启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首批申报企业1100余家。建立省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向国家科技部推荐11家龙头型科技领军企业、19家高速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其中民营企业占50%。上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43508家,完成年度4.2万家目标;新增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7867家。出台《辽宁省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上半年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311家,实有达到4872家(民营企业占91.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468家(民营企业占86.7%);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有362家(民营企业占81.8%)。
(九)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持续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行动,自查发现并解决各类执法司法问题16个,办结“三涉”案件线索107件。制定出台辽宁省公安机关规范异地办案协作工作规定、案件指定管辖工作规定、辽宁省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排查问题线索1137条,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得到全面起底。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纠正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上半年为企业解冻113.5万元。依法打击侵害企业权益案件,对破坏市场经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案件提起公诉1349件。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任务占比达到63.8%。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市场监管系统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719件。加大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开展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亮剑护航”行动;推动知识产权维权调解工作,上半年办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案件165件,调解知识产权纠纷218件。
(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省委统战部、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举措》。建立健全重点民营企业家直联制度,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直接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家37人。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首届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研修班,开展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训。在全省企业大会上表扬111家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积极筹备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会。深入开展“百团出海行动”,推进40多个团组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访考察。举办3场海外项目说明会,邀请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商会社团和知名企业进行推介。
三、下步重点工作打算
针对贵委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委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3方面工作:
(一)以壮大领军企业为导向,实施企业梯度培育
一是持续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围绕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重点产业集群,引导重点产业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培养一批龙头型和高速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实施产业应用导向的科技重大项目。鼓励民营企业抢占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链主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促进领军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供应链。
二是充分发挥平台服务作用。做大做强“政企面对面·政策零距离”活动品牌,下半年,围绕冰雪经济、数字经济、科技金融等民企关心政策进行解读,精准送达政策,切实惠及企业。持续完善国企民企融通发展机制,与省工商联、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国(央)企民企融通发展合作方案,深化国企民企合作,分领域举办产需对接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拓展市场。深入开展“民营经济面对面”活动,保持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围绕规划编制、银发经济、能源领域等主题,深入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以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升级,着力帮助民营企业找政策、找要素、找人才、找市场、找资金、找配套。
三是加强民营人士联系帮扶。常态化开展对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促进计划,举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开拓民营企业家视野,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鼓励企业家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举办好第二届辽商大会、知名商会进辽宁等活动,吸引知名民营企业来辽投资兴业。
(二)以强化政策支持为导向,加速出台惠企政策
一是加力惠企政策制定落实。加速出台我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政策举措,与省有关单位出台的分领域支持政策共同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N”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抢抓国家加力实施“两重”“两新”政策机遇,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民营企业更好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落实支持创新税收优惠政策。采用创新券、创新积分制等政策工具支持科研和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组织好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为企业搭建技术合作、成果转化和融资对接的载体平台。大力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提质新动能。
三是抓好产需对接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民营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上下游配套企业组建产学研联盟,搭建科学家、企业家、金融专家等信息交流平台,打通教育科技人才和科技产业金融“两个通道”。优化省内科技资源布局,推动域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利用重点实验室资源,推动科技成果在辽转化。
(三)以支持在辽发展为导向,做优港澳台侨服务
一是强化与港澳台侨企业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与港澳台侨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依托已建立的维权基地以及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服务站,为侨胞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召开涉侨企业营商环境座谈会、维护侨益座谈会、诉讼协调对接会等,跟踪服务侨企发展遇到的各类问题,有效推动维护侨益案件的解决。
二是给予港澳台侨企业政策倾斜。加力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条措施”办事指南》等系列存量政策,做好政策执行评估和落实情况督导。开展全省港澳台侨企业发展情况调研,针对企业关切、发展堵点,研究出台帮扶若干举措。
三是加速港澳台侨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办理。建立健全防范涉港澳台侨企业纠纷风险预警和纠纷解决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排查拖欠港澳台侨企业账款问题,对重点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推动解决。加强法律监督,持续甄别纠正涉港澳台侨企业冤错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港澳台侨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违法行为。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