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8日
致公党辽宁省委:
关于进一步壮大我省县域经济实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不仅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也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选择。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放权赋能,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一、我省县域经济基本情况和发展成效
(一)县域经济基本情况
我省共有41个县,行政区域面积约12.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83%;常住人口1716万,约占全省的40%。2021年,全省县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415.82亿元,比上年增长4.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2亿元,增长0.4%,工业企业营业收入8255.58亿元,增长13.3%,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1455.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上年增长10.1%,市场主体102.9万个(户)。
(二)县域经济发展成效
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省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十三五”期间年均达到460亿斤以上,2021年突破500亿斤,再创历史新高,为保障全国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肉蛋奶类总产量快速增长,成为全国十大畜牧业主产省之一,是重要的农产品供给基地。
工业主导作用得到提升。2021年县域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255.5亿元,较2020年增长13.3%。县域工业企业加速向园区集聚,坐落在县域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达到42家。工业已成为县域主要的税收来源。
县域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大连富谷(庄河)、鞍山台安县、本溪桓仁县、盘锦盘山县入选国家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凌源市、桓仁县成为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彰武县、桓仁县、北镇市、大石桥市和凌源市等5个县成为国家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凤城市被评选为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百强县。
财政和居民收入有较大提升。县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7年的375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541亿元,年均增长9.6%,占全省的比重提高3.1个百分点。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7年13747元增加到2021年19217元,年均增长8.7%,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3.8个百分点。
城镇化支撑作用逐步显现。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省城镇化率已高达72.14%,比全国平均水平(63.89%)高8.25个百分点,居全国第7位。城镇化水平的大幅提升,让更多农民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发展成果,有效带动了城镇房地产、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县域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绿色生态助推乡村振兴。建成美丽示范村1337个,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新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16处。生态修复治理稳步推进,阜新彰武县实施的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已经初具规模,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的不足20%提高到80%以上。
二、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构建县域特色农产品体系
一是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2021年,全省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53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76家。二是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对新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项目资金支持。2021年,全省已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39个。三是搭建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1年,全省围绕粮油、畜禽、果蔬、水产、饲料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确定了20个百亿产业集群,已建设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37个、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认定了113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个全省盘锦稻谷全产业链重点链和3个全产业链典型县。四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在央视、辽宁卫视黄金时段对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进行宣传。2021年,11个品牌入选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7个品牌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不断完善县域流通网络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明确县域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织县域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参加 “辽宁国际投资洽谈会”、“德国投资推介会”等一系列境内外招商活动,充分利用好省市对口合作平台,促进江苏、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产业向我省县域经济开发区转移。二是推动20个县域商贸中心和18个县域物流中心提档升级,增加服务功能,提升消费环境,促进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融合。三是支持新隆嘉等流通企业在县域建设改造连锁生鲜超市项目11个,带动了当地农产品上行。指导各市组织开展了农商互联产销对接行活动20余次。
(三)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辽东各县区依托丰富森林资源和优质水资源,在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积极探索实践。沿海各县区发挥区位优势,积极融入沿海经济带发展建设,扩大开发开放水平。内陆各县区积极融入以沈阳为中心的都市圈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发展建设。二是积极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21年,全省完成1.34万户危房改造开工任务,基本实现1.45万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全部开工,完成513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完成402户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阶段性整治任务。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21年,创建沈抚示范区、庄河市、长海县、桓仁县、建平县等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一是筹措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补助资金2.8亿元,支持创建产业兴村强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筹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金0.8亿元,支持创建“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产业链转型升级。三是安排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3亿元,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园区建设给予补助。四是筹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亿元,继续实行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将资金使用和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级。五是筹措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7亿元,支持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产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六是筹措资金1.29亿元,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七是筹措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6亿元,支持村内路灯、道路、水渠、广场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八是筹措资金33.5亿元,新改建、维修农村公路7060公里,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建设,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条件。九是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藏设施建设;筹措资金0.15亿元,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创建予以补助。
(五)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推进向乡镇赋权工作。年初以来,坚持“小切口融入,分批次赋权”的工作思路,以本溪、营口市为试点,梳理制定向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指导目录。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二是建设“政务服务驿站”,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针对群众经常办理的高频事项,通过资源下沉、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按照“七个统一”标准,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金融网点打造基层“一站式”服务驿站,让群众办事实现“身边办、就近办”。目前,全省已建2246个“政务服务驿站”,每个驿站都可办理超过100项跨区域、跨层级的高频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研究制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研究制定《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到2025年,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共同富裕程度、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明显,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新突破,主导产业支撑带动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大幅提升。
(二)继续推动县域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
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突出“建链、补链、强链”,以此为核心带动县域农业全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依托五大产业链条和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继续加大农业招商力度,抓好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投资。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构建区域公用品牌引领带动、企业品牌协同互补、产品品牌特色鲜明的农业品牌体系。
(三)继续完善县域商业基础设施
增强县城商业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县城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新建改造县城商场、购物中心、大型连锁商超等现有商业网点。鼓励县域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快递分拣、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共仓储等设施重组整合,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发展电商直播新兴业态,建设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开发“田间地头”、“港口渔船”等直播场景。强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品控、品牌、物流、培训、营销、金融等电商服务功能。
(四)继续增强县域科技创新动能
鼓励和支持县域科技型企业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创新要素向县域集聚,进一步提升县域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县域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对接,吸纳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引导科技服务平台载体,为县域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成果对接、人才引进等科技服务。加大对县域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要求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五)继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综合考虑县域发展阶段、人口规模和主体功能,立足资源禀赋、现状基础和区位交通,提升重点县(市)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以县域发展差异化、产业发展特色化为方向,加快补齐县域经济短板,培育支柱产业,承接适宜产业转移,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统筹规划县域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一批工业经济和现代农业强县。支持桓仁县、黑山县、盘山县等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推动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六)继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围绕工作流程、业务办理、服务礼仪等内容,提升“全科受理”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及时总结驿站建设的经验做法、特色服务、应用成效,全面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驿站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强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引导企业群众到驿站办事,打造辽宁基层政务服务的特色品牌。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