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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民进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辽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节能环保产业是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支撑力量,对于缓解资源能源压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环保产业,将之作为新兴产业的重点培育对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等部门,以及沈阳、大、营口等市,均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与壮大,做出了各自贡献。但正如提案中所指出的,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在总体上还存在“产业规模与实力、企业创新能力、营商环境、扶持政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与加强。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金融等政策扶持
节能环保产业是准公共产品,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印发《辽宁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辽宁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辽宁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实施方案》,在《辽宁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了节能环保产业较好较快发展,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和直接投资等方式,引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并完善节能环保产业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推进电价、水价、气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一是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清洁能源及清洁生产专项资金6亿元,计划支持相关市及企业开展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及技术升级。二是统筹安排省科技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类企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环保领域科技研发投入,为推动辽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三是用好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政府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推动节能环保相关子基金设立。四是组织各市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试点城市开展“煤改电”“煤改气”和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五是省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积极做好国家关于节能环保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对节能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的积极性。六是省金融监管局继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省内节能环保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解决环保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和竞争力。
二、发挥制造业优势,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省直有关部门将积极沟通对接国家政策,争取予以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在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支持,帮助有关地区尽快形成面向市场需求的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参照提案建议,结合实际,将重点推动以下区域节能环保产业的集聚发展:一是打造以沈阳为中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以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沈阳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为依托,围绕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领域,提升回收工艺技术水平,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龙头骨干企业,辐射辽宁中部地区。二是打造以大连为中心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强化大连市高效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船舶制造、汽车制造等领域的产业优势,将大连市打造成为全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的核心增长极和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三是打造辽中南节能环保产品生产产业集群。以工业烟气治理和污废水处理产品为重点,依托沈阳、大连、营口等工业废气和汽车有机废气治理优势,打造工业烟气治理产业集群,依托盘锦、沈阳、丹东等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企业,打造污废水处理产品制造产业集群。
三、加强技术创新驱动,推动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以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创新供给为主线,围绕节能环保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利益为纽带、有明确市场目标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以“揭榜挂帅”等方式,着力突破核心工艺、关键材料、仪器设备等相关“卡脖子”技术瓶颈,加快技术系统集成和示范应用,着力构建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助力全省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施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重大科技专项,积极引进高端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自主创新成果,建立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服务体系,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推动建设环保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环保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突破工业环境污染治理、智慧环保、环境监测、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关键技术。
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我省钢铁、石化等行业节能减排技术需求与服务需求均较大,但是受体制机制以及发展惯性等影响,灵活性不足,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由于体量较小,存在鞍钢、本钢以及中石油在辽相关企业合作不够密切的现象,需要在贯彻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方面加大力度,以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建立供需双方紧密合作关系等方式,鼓励节能和环境服务本地化,特别是市政工程等领域一些关系到长期运行维护管理的服务项目,优先考虑本地企业,给予有能力的民营企业承担项目的机会,充分发挥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节能降耗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同时,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强化节能环保企业的信用记录建立与应用,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予以责任追究,在节能环保全产业链建立起诚实守信务实的新导向。
五、加强产业协会作用,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走出去
环保产业涉及行业和部门比较多,与制造业、服务业等很多产业部门有交叉,管理协调难度比较大,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作用,搭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完善环保产业的行业管理机制,加强环保产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作用,强化产业发展相关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业信息统计体系,为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提供基础支撑,为企业开展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提供帮助。加强对境外并购的引导和规范,鼓励企业与欧美企业合作开发非洲、东南亚等第三方市场,利用发达国家在技术和渠道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乌干达辽沈工业园、罗马尼亚辽宁工业园等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规模集聚,推动印尼镍铁综合产业园、印度特变电工绿色能源产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辽沈工业园等逐步提升为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新打造阿曼金龙商贸物流园区、刚果金三和农业产业园区、俄罗斯矿业资源开发产业园等一批经贸合作园区、产业集聚区,引导、支持我省节能环保企业发挥境外合作区优势,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走出去,同时带动辽宁节能环保产品出口。
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将和省直有关部门一道,积极跟踪国家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支持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和项目建设,为全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议贡献力量。感谢民进省委对发展改革工作和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的关注与支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