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省级储备及调配机制的建议 (第1263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胡占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省级储备及调配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给与的热切关注,强化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机制迫在眉睫,我委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并充分吸纳有关单位意见。

  一、完善机制,出台系列文件

  (一)出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发改综合〔2020〕895号),提出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硬件短板等7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按照国家要求,我委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聚焦提升公共卫生事件检测能力,加大关键物资品种、数量储备和覆盖面,保障技术、设备和原材料供给等方面,落实省政府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实物、产能和社会储备的部署,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印发了《辽宁省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立了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领导小组。

  《实施方案》分4方面12项任务。

  第一部分为构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一是制定实物储备目录,依托省属医院、省疾控中心、省血液中心、三大省救治中心和省物资储备库等,建立以政府和医疗机构为主的实物储备,依托中国医大一院、中国医大盛京医院等建设5个公共检测实验室,依托三级综合医院等建设22个城市检测基地,以提高核酸检测储备能力;二是建立关键物资品种、原材料、设备等产能储备目录,支持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等新技术和新模式,提升制造能力;三是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家庭等多方参与的社会责任储备。

  第二部分为加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仓储建设投入。一是利用中心城市和重点地区仓储设施就近存储;二是在沈阳、锦州、营口等重点区域新建省物资储备库;三是加大各市和企业储备设施投入。

  第三部分为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一是完善采购制度;二是健全应急物资征用和补偿机制;三是引导社会慈善捐赠,拓展应急物资来源渠道。

  第四部分为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运保障能力。一是提升统一调配能力;二是加强公路、铁路、水运、民航、邮政等物流保障;三是通过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出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指南

  按照《实施方案》分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按照政府储备和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储备两种方式进行实物储备。其中,政府储备的承储单位设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承担非本省企业生产且保质期相对较长的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储备设在11个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适合平战结合的医用防护物资储备。《指南》规定了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及数量(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包括政府储备目录和医疗卫生机构储备目录)。对突发重大的传染病疫情的医用防护物资储备数量以不低于10日需求量为基础目标;其他物资根据不同品类实际需求以及省属定点储备医疗卫生机构日常使用量,确定个性化物资储备数量。

  同时,《指南》探索建立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更新轮换机制。成立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配中心,调配中心在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协助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轮换管理工作。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根据不同省级承储单位自行轮换能力,建立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轮换机制,制定轮换条件、程序等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统筹调配轮换,实现推陈储新。探索建立省、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纵向轮换机制,不断扩充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指示精神,各部门做好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全省医疗物资生产原料供货量大幅提升,企业基本实现满负荷生产,药品市场价格平稳,医疗物资供需矛盾得到缓解。

  (一)不断完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近年来印发了《辽宁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储备物资目录(2020)》,有效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本级物资储备工作。为提高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使用效率,印发了《辽宁省省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省应急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在调拨全过程各环节的职责,并对紧急调拨的条件、程序等开辟绿色通道内容作出规定,确保按照要求及时将应急救灾物资运抵灾区。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印发《辽宁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从储备管理、调运管理、使用和回收、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对省级应急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保障重点企业原料药供应

  协调防疫物资原料支持,为东北制药集团协调到对乙酰氨基酚原料药50吨,为锦州九泰药业协调到对乙酰氨基酚原料药30吨,为辽宁亿帆协调到布洛芬原料药3吨,保障了在产企业的持续生产。为丹东医创、朝阳龙城、朝阳鑫善源3户因缺少原料药导致停产的企业分别协调原料药2吨,有力补充我省辽东、辽西地区解热镇痛药物供应。

  (三)提升重要产品产能

  对重点企业建立应急联络制度,充分发挥驻企特派员作用,指导企业快速响应,开足马力,扩大生产,最大限度满足市民购药需求。推动东药集团生产线满负荷、昼夜运转。每天24小时生产急需的扑热息痛片,日产量达到平时的两倍。鼓励锦州九泰药业利用下属子公司锦州本天药业闲置产能,增加对乙酰氨基酚片40万片的日供应量。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省药监局加快锦州九泰对乙酰氨基酚原料药复工复产项目审批进度,通过省药监局GMP现场符合性检查,顺利投产,日产原料药8吨,有效缓解了我省原料药紧张的局面。协助亿帆药业实现三班轮转,厂区居住,产能得到有效释放,布洛芬混悬液日产量由2万瓶提升至15万瓶。

  (四)制定出台医疗物资生产保供企业“白名单”

  确定省医疗物资生产保供企业“白名单”共43户,包括治疗药物、医疗设备、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四大类。要求各地区及各部门加强协同,做好“白名单”企业的监测调度和保障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地医疗物资生产保供专班作用,全力做好稳企业、稳生产。

  (五)全力保障全省用药需求

  与京东健康开展对接,建立药品精准投放平台辽宁专区。平台专区通过实名认证、上传核酸检测报告等技术方式,确保药品精准投放到县乡患者。组织各市专班,梳理出我省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阿夫兹定片、莲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物资需求,并将省卫健委提出的相关急抢救药品需求一并报出,争取国家支持。

  (六)鼓励居民家庭储备应急物资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居民家庭应对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针对我省突发应急事件特点和居民自救互救需要,结合应急安全防护要求,参考国内外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印发了《辽宁省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引导居民积极储备医用口罩、消毒液、应急药品等必要的家庭应急物资。在人民网、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储备家庭应急物资,北国客户端点击量超10万。

  三、下步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指南》,建立权责一致、科学完备、运转高效、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要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加强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承储物资轮换的指挥调度,科学制定并动态调整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目录,合理布局承储单位,建立高效协同的储备模式和物资轮换机制,确保省医疗卫生机构物资储备满足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求,全面提高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