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6日
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辽宁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速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客观中肯,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统筹规划,拓展跨区域示范场景的建议
氢能产业是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氢燃料电池汽车是氢能的重要应用场景,氢能高速走廊对于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全产业链布局,带动沿线各地氢能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我省高度重视产业发展,2025年5月16日,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氢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26年2月底共有7家货运企业82台车辆进入名单系统,有18台通行高速,累计通行1717台次,免收通行费20.1万元,有力促进氢能高速走廊建设。
今年3月,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明确以城市群为试点主体,通过多场景规模化应用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此次试点以“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城市群,设置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创新应用场景等6个榜单,试点期4年。我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申报工作,省工信厅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
下一步,我省将抢抓氢能发展战略契机,积极赴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开展专题汇报与对接,积极争取国家试点。
二、关于加快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加氢网络的建议
氢能基础设施是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省高度重视加氢站建设。政策支持方面,2025年初,省政府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对2025年底前建成、加注能力500千克/日以上的商用加氢站给予每座100万元建设补贴。高速公路加氢站建设方面,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交投集团积极开展加氢站规划调研,已与省氢能产业协会建立了对接机制,并与氢能协会企业专家、大连化工研究院一同前往高速公路甘泉、西海、复州河服务区进行了现场考察。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省交投集团,研究谋划选取一个具备条件的服务区作为加氢站建设试点,尽快启动试点项目建设,探索解决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实际问题,并充分梳理借鉴外省成熟经验,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营模式。同时,继续高质量做好我省氢车通行费减免政策实施,并持续关注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动向,了解企业高速公路用氢需求,以满足用路人多元化能源供给为导向,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稳步推进加氢设施建设。
三、关于优化政策落实与金融支持机制,稳定企业发展预期的建议
我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2026年,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7.5亿元,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保费补贴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包括新能源产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二是我省已设立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我委将会同财政厅积极推动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能源领域相关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会同省财政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强化财政金融协同,积极争取国家“两重”“两新”、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支持政策,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
四、关于推动政策适配与补偿创新,确保示范车辆获得资金支持的建议
大连市高度重视氢燃料电池汽车政策适配工作,目前已调整支持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条款。对于氢能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将原政策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系统功率给予积分奖励,改为按照中央财政实际下达的奖励资金给予电堆或动力系统总成生产企业1:1配套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大连市多措并举,进一步开展氢燃料汽车产业资金和政策研究,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