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辽宁省加油站实行双油并行的建议(第1450455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6日

杨闯代表: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辽宁省加油站实行双油并行的建议》收悉。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研究,结合我省成品油流通管理、能源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政策背景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国家立足粮食消纳、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结构优化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旨在有效消化陈化粮资源、改善大气生态环境、丰富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源安全。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启动车用乙醇汽油规模化推广试点工作。

  2002年、2004年,国家八部委先后印发《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方案》《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7个省(市)全境,以及山东、江苏、湖北、广西4省(区)部分地市纳入车用乙醇汽油推广试点范围。“十二五”期间,国家持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多项专项规划及政策文件,持续支持车用乙醇汽油常态化、规范化推广应用,为全国及我省乙醇汽油普及工作提供了坚实政策依据。

  二、乙醇汽油使用相关问题的说明与监管举措

  车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的储存管理要求基本一致,均需严格遵守油品储存规范,严禁敞口接触空气、混入水分。若储存管控不当,乙醇成分会持续吸附空气中的水分,而水与汽油无法互溶,将引发油水分层问题,影响车辆使用性能。为此,国家标准明确要求,燃料乙醇含量不低于99.5%、水含量不大于0.20%。国内十余年规模化应用实践充分证明,只要严格执行油品储存、运输、保管规范,即可完全规避油水分层问题,保障乙醇汽油稳定使用。

  目前我省全域推广使用E10乙醇汽油。从理论层面来看,同等重量的E10乙醇汽油完全燃烧后,水蒸气排放量与普通汽油基本相当。同时,多项权威专项试验验证了该结论:交通运输部汽车运输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国家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针对不同车型、不同行驶工况、不同环境温度开展对比行车试验,系统监测冷凝水排放数据。试验结果显示,同一车型在相同工况、相同温度条件下,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的排水量互有高低、总体持平,不存在乙醇汽油排水量大、影响车辆使用的普遍性问题。

  为规范全省成品油流通秩序、保障油品质量安全,2025年7月,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21个省(中)直部门,印发《辽宁省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建立成品油流通跨部门联合监管协调机制,全面推进我省成品油流通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规销售非乙醇汽油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油品质量达标、流通秩序规范。

  三、成品油及乙醇汽油定价政策说明

  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行统一管控,汽、柴油批发及零售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原油价格为核心基础,综合考量国内加工成本、税费、流通费用及合理利润核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市场动态适时调整成本核算参数,保障成品油价格科学合理、平稳可控。

  根据国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乙醇汽油价格严格按照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的价格政策执行,全省乙醇汽油定价完全遵循国家统一政策标准,做到规范透明、统一执行。

  当前,我省立足雄厚的工业产业基础,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整车制造+核心零部件配套+技术研发创新”全产业链生态,着力打造东北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高地。

  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我省持续推进县域补短板建设,2024年至2025年,成功推动沈阳法库、大连庄河、鞍山台安等6个县获批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累计争取国家专项资金2.37亿元。2026年,我省已择优推荐2个县域申报国家试点,预计上半年可获批落地。下一步,我省将持续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稳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推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提升充电设施利用率和服务效能,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创造良好基础条件。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