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4号《关于“十四五”期间电网安全的挑战与物理飞轮储能调频之重大的建议》的答复

作者:发改委办公室审核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2日

魏春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期间电网安全的挑战与物理飞轮储能调频之重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储能由研发向示范产业发展,针对电网和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在制定风电光伏建设方案中,提出优先考虑附带储能设施,有利于调峰、调频的项目。

  一、辽宁电网储能应用现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沈阳微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研制的“不间断电源主动磁悬浮飞轮储能装置”和“MW级主动磁悬浮飞轮储能系统”等2项产品,通过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的方式支持了145.8万元的销售合同。

  省电力公司积极落实国家新兴产业政策,实施“产-学-研”结合,依托国家“863”课题投产了当时最大的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目前储能类型扩展到锂离子、超级电容等,合计容量16兆瓦。目前辽宁建设的储能电站以示范功能为主,在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性,减少风电场弃风损失,提高风电接纳规模方面具有一定意义。

  二、辽宁电网储能应用需求

  省电力公司立足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的大局,加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调峰气电建设,推广应用大规模储能装置,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十四五”末期,辽宁新能源将达到3000万千瓦,为有效应对新能源快速发展对电网安全的挑战,辽宁电网将对储能有较大的需求。

  三、国家电力标准与地方要求

  国家强制标准GB38755对新能源场站有明确规定:电源均应具备一次调频、快速调压、调峰能力,且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存在频率振荡风险的电 力系统,系统内水电机组调速系统应具备相应的控制措施。电力系统应具备基本的慣量和短路容量支持能力,在新能源并网发电比重较高的地区,新能源场站应提供必要惯量与短路容量支撑。省电力公司对惯量响应与一次调频响应也有明确要求。

  四、辽宁飞轮储能应用前景

  目前,辽宁电网暂无飞轮储能应用案例,且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仅有调峰市场,暂无调频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引导机制。为积极促进包括飞轮储能技术在内的储能行业优质发展,需要按照示范先行,市场主导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研究支持储能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储能的并网及运行,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

  我省将从以下几方面推动飞轮储能发展:

  一是从新能源消纳与电网标准要求出发,鼓励可再生能源场站配置惯量响应、一次调频、短路容量支撑装置。使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质量达到国家标准,避免出现“能建,不能发”的现象。

  二是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要求,引导企业配备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服务的储能设施。

  三是紧紧抓住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机遇,积极助力辽宁高端制造业快速发展,出台切实有力的新能源配套政策,打造有利于我省企业良好发展的生态环境。

  四是配合国家能源局东北能监局、省电力公司出台调频辅助市场细则,充分调动电力企业参与惯量响应与调频的积极性,主动性。

  最后,对您关注辽宁省“十四五”期间电网安全,以及对我委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