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5号《关于立足辽宁特色优势、加快辽宁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作者:发改委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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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2日

刘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立足辽宁特色优势、加快辽宁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较强,很有现实意义,我委将积极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发展氢能产业是当前全球产业创新和能源转型的重大战略方向,是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辽宁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大省,目前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能耗“双控”的严峻压力。发展氢能产业不仅可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还可保障降低传统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清洁能源应用水平,是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辽宁的关键举措。

  二、科学制定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我委综合考虑,将制氢、氢能产运储销及综合利用工程、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点建设等内容纳入到《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内,作为我省氢能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来抓。同时我委组织省内专家编制了《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等。为下一步氢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基本遵循。

  三、编制加快培育发展氢能产业指导意见。按照向群常务副省长来我委调研座谈及关于发展氢能工作的指示要求,我委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并到企业现场调研。在充分听取各市及企业意见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辽宁省加快培育发展氢能产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此稿已征求省直相关厅局等部门意见。下一步我委将报送省政府审定。

  四、积极争取将大连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纳入国家试点。2020年11月,由财政部牵头组织印发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我委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大连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工作,组织大连市编制了《辽沪黑皖十一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总体实施方案》,并利用省部会商契机,积极报告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筹备情况,为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尽可能提供有利条件。今年3月18日,中财办来我省考察调研,在恳请国家帮助我省解决问题的反馈材料里,我委也提出了恳请国家将大连牵头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建议。

  五、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包括氢能在内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省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支持清洁能源,计划重点支持新能源(包括氢能)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省财政统筹省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氢能转化等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支持方向的新能源产业利用、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此,对您关注辽宁氢能产业发展,以及对我委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