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陈德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重大项目的引进和服务保障力度,推动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省委、省政府精准部署,坚持项目为王,海陆并举,大小通吃,以重大项目带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形成发展向项目聚焦,工作向项目发力的稳投资,抓项目的良好局面。
您提出的建议紧扣辽宁当前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是省发展改革委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思考,正在积极推进的重点工作。为此,我们积极吸纳建议,结合实际,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抓好相关工作:
一、牢固树立“项目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充分发挥项目管家作用,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截至去年底,各地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全部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重点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以及其他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能有效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员就业的企业、项目全部配齐项目管家,进一步明确项目管家职责,对项目管家充分授权。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对项目管家制度进行完善,进一步拓展项目管家的服务范围,目前,全省共为18118个企业和项目配备了项目管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5826个。
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为全面掌握全省重大项目情况,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及省政府要求,确定了363个总投资5亿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进行重点监测。成立工作小组赴各地区开展“送服务、送政策”活动,全力服务和指导各地区做好稳投资和重点监测项目推进工作,帮助研究解决问题,加快项目落实落地。
成立了全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复工专班,帮扶全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印发《关于印发推动全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省级33个领导,一对一帮扶33个重点项目和66家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成立“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项目推进专班,对52个全省重大项目,分别确定1名项目管家和1名管家助手,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全省52个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纳入省政府督查考核。
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全省拟进行省部会商的重大项目进行梳理,重点推进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以及拟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从国家层面推动项目建设。会同自然资源厅,梳理全省需国家进行用地保障的项目28个,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
(二)全力争取项目资金,服务项目建设
2020年,全国拟安排各类资金约6.35万亿元。扣除各类中央统筹资金以及非项目建设资金外,可供地方争取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额度4.72万亿元。目前,全省已争取51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28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8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48亿元。
——中央预算内投资
截至目前,我省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亿元,创历史新高,远超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16亿元、重大水利专项4亿元、中小河流治理专项7.5亿元、卫生领域专项11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全省储备项目共计600余个,债券需求近1500亿元。目前,财政部已分三批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共安排我省282亿元。
——抗疫特别国债
由财政部牵头负责,国家明确,今年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全部转给地方,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
我委围绕国家支持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领域,全力组织申报抗疫特别国债项目2863个,资金需求1800亿元。
目前,财政部已下达我省抗疫特别国债148亿元。其中92.4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支持218个项目。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金融合作机制
为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政策部署,有效保障企业资金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保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已报四批共计327家企业,贷款需求258亿元。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挥信贷资金支撑作用,我省与国开行辽宁分行、中行、建行、工行建立了合作机制,主要是为企业提供贷款解决流动性不足和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在合作机制框架内累计授信额度1009.3亿元,发放贷款174亿元。近期,与国开行辽宁省分行联合印发“促复产、稳投资、补短板”融资专项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储备库,在贷款规模、信用结构、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最优支持。
这些资金到位,将为我省项目落地投产注入活力,有效缓解资金不足压力。从1-5全省投资数据情况看,全省投资增速下降3.2%,降幅低于全国3.1个百分点,连续三个月收窄。二产、三产主要指标降幅也持续收窄。重大项目开复工率明显提升,全省363个重点监测项目,已开复工302个,开复工率从2月份15%提高到84%。其中续建项目231个,复工226个,复工率达98%。52个“重强抓”项目中,计划年内实施45个项目已开工41个,开复工率从2月份25%提高到90%。
(四)大力建设“诚信政府”,清理拖欠款项
以“政府欠款、政府违约、供地、执行难”等问题为重点,按照《辽宁省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梳理出的问题省里不设统一完成时限,由各市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制定化解目标,逐步解决。同时,从规范招商引资履约情况、强化预算管理等方面对政府可能发生失信行为的关键环节进行约束,抓好源头防范。通过摸底清查、分类整治、建章立制,逐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政府失信行为。截至目前,已梳理各市失信行为共计12924件。目前,全省已经解决政府失信问题5971个,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金额达112亿元。
(五)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解决问题
开通全省8890非紧急救助类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1月2日,全省8890正式开通,平台边运行、边整合、边调试、边完善,目前,全省已整合撤并完成485条热线,并承接了“地方领导留言板”、“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相关职能,发挥政策咨询、投诉受理、风险预警、参谋咨询等作用。截至目前,省、市8890平台共计受理各类群众诉求222.1万件,即时答复125.3万件,办结反馈77.8万件,全省受理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作为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在推进网站与手机APP等建设工作,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反映营商环境问题。推进企业群众投诉问题解决。省级层面督办解决涉企营商环境投诉问题427件。同时,组织对已办结的投诉问题进行回访、抽查,对发现的工作力度小、办理质量差、不敢较真碰硬等问题,督促相关地区进行了整改。
(六)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信息共用共享
积极推进全省投资项目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充分利用平台统一编码制度,对各部门各环节的审批流程进行“标准化”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项功能,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及时限等进行统一规范,实现清单化管理。加强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平台公示全省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信息。从目前情况看,在线平台进一步便利了企业项目申报,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间,项目审批也更加规范透明。
二、大力发展“飞地经济”,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支持“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发展
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43号),积极筹集资金落实相关政策。安排3亿元“飞地经济”园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29个“飞地经济”产业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各市“飞地经济”园区招商引资新落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国家级创新平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拉动项目总投资61.67亿元。
(二)推进“飞地经济”合作分享机制
从各市“飞地经济”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的50%返还飞出地所在市(省财政返还部分不与其他省级返还政策兼得)。目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省财政和发改正在研究测算应让利返还各市“飞地经济”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具体额度,测算完成后将及时兑现省财政让利政策。
(三)落实“飞地经济”奖励政策
安排“飞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经考核认定“飞地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市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飞地经济”园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招商引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等,以及对在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支持“飞地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省本级在辽西北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50%资金用于辽西北各市“飞地经济”园区“七通一平”、园区所属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全力推动“飞地经济”招商项目高质量发展
严把招商项目投资准入关。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大小并重、量质并举原则,重点鼓励引进工业、农产品深加工、现代服务和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严把招商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先评价、后建设”和“三同时”管理规定,建立完善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提前介入、联合预审等方式加强源头预防控制,严控环保入口关。严把招商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禁限控”类产业项目目录,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严格规范项目安全核准程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
(五)加大全省“飞地经济”园区招商引资力度
为“飞地经济”园区搭建招商合作平台。依托“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辽宁招商引资促进周,积极为全省“飞地经济”园区搭建招商引资高质量平台,扩大招商渠道资源,推进招商合作。依托省级境外大型招商活动为平台大力宣传我省“飞地经济”园区。依托“深耕日韩俄、巩固欧美洲,做大港澳台”全省对外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借助境外各类展会、招商说明会等招商平台,向外商大力宣传我省“飞地经济”园区比较优势和政策优势。
(六)加大“飞地经济”招商签约项目落地服务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精简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落实项目容缺受理和模拟审批制度,完善项目审批“直通车”制度和“绿色通道”制度,加快建设发展环境最优省。完善“项目管家”制度。明确主体责任,逐级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跟踪服务,确保“飞地经济”招商引资重点签约项目落地落实。对企业在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将及时报送省政府,按省领导批示要求,做好项目落实落地相关工作。
三、全力打造引人育人留人的良好环境,为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保障
(一)加强政策引领,营造留人用人的良好环境
出台《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辽人社〔2018〕147号),提出:在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过程中,加大民营经济人才的选拔力度,在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及资助项目中,均有民营企业人才及其项目入选,并获得相应资助,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资助20名民营企业人才从事的科技活动项目,金额73万元;加强民营经济人才培养力度,依托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开设专区,围绕民营经济人才能力提升,每年至少举办1期民营经济人才高级研修班,示范培训50人左右,为民营经济人才快速成才提供载体;积极争取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增设民营经济人才专属服务通道,并推动全省各市同步建立专属通道,提高服务质量。
出台《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辽委办发〔2018〕76号),2019年配套出台了17个操作细则,将“在中国100强企业总部担任相当于副总以上级别的经营管理人才”和“在中国200强企业总部担任相当于副总以上级别的经营管理人才”分别列入我省确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省部级领军人才”,由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享受相应的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保缴纳等方面的待遇,目前正在整理申请人报送材料。
(二)建立人才奖励机制
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选拔首批“辽宁优秀企业家”,评选出92名“辽宁优秀企业家”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辽台进行专题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优秀企业家、尊重优秀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对业内公认招收单位认定的全球排名前200的国(境)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来辽宁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上述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到辽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或培养的高级人才及以上人才,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100万元奖励,其中辽西北地区引进的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本科、硕士人才,省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奖励,各市可提高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达到现行额度的150%。全省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每成功推荐并全职引进1名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及以上人才,省政府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一年内成功推荐并全职引进一定数量各类人才的单位或个人,由省政府授予“辽宁引才大使单位”或“辽宁引才大使”称号,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三)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开展订单定制培养,建立毕业生在辽就业保障。省内高职院校先后与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领军企业签订校企合作战略协议,校企共同开展订单、定制、定向人才培养,在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同时,建立起了学生就业“保障网”,实现了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实习与生产、学习与就业“零距离对接”,提升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适配度,形成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就业链等五链融合,同频共振、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全省高职院校1574专业布点中有485个专业(布点)开展订单定制定向培养,占比达有30.81%。
打造实训实习基地,促进人才培养精准对接。为提高高职院校的就业率、专业对口率和在辽稳定就业率,辽宁省实行“引校进企”办学模式改革,根据企业的需求,将学生上课地点设在企业,在企业建立高职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通过基地反馈的信息,倒逼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吻合度。截至目前,全省高职院校共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就业基地5804个,建立了高职毕业生稳定的就业渠道。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企业集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为其搭建吸引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载体,在2019年全省新设立的30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19家为民营企业,占总设立数量的63%。同时,按照“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相关规定,对于新设立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符合补助条件的,将由省财政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对其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工作生活补贴。加大投入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发展。落实《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积极筹措资金,健全人才支持政策体系。2019年全年共筹措人才专项资金5亿元,重点用于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和“兴辽英才计划”的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多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各项政策所需资金。
(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就业工作
1.研究制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提出10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就业工作特别是大学生省内就业,全力做好“五个抓实”。抓实在线招聘。举办在线招聘5000场,提供就业岗位40万个左右。抓实渠道拓宽,瞄准“重强抓”50个已落实的重大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加大补充教师队伍力度,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抓实升学扩招,继续做好高职扩招,实施好教育部今年启动的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扩招工作,为毕业生增加更多的在辽升学机会。抓实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学科专业设置的省级统筹作用,推动高校根据产业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抓实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一带五基地”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认真解读我省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为辽宁振兴发展建功立业。
2.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助力地方企业创新发展。针对今年疫情突发的特殊形势,为缓解辽宁企业用工短缺问题,3月初,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助力地方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毕业生在辽就业。4月份,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百家地方企业活动,搭建服务对接平台,实现需求征集“一校对多企”,项目认领“多校对一企”,44所高职院校共对接省内企业442家,认领项目466项,涉及订单培养11748人,技术服务31项,企业培训26项。截至5月底,全省高职院校共举办“2020届毕业生企业网络招聘会”1867场,参与企业40790家,提供就业岗位770801个,参与学生342082人次。
四、下步工作举措
当前,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国家在资金、用地、能耗、审批等各个方面放开,省发展改革委将抢抓政策窗口期,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围绕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两新一重”,立足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抓紧梳理谋划早晚要干的项目,纳入各类规划、争取各类资金,为长远发展谋篇布局,抓机遇,打基础。为此,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发挥重大项目对全省经济的拉动作用。
1.加大力度推进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重点推进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大连外国语大学新校区、大连能源学院、营口明湖医疗养老综合体、朝阳龙城康养中心等卫生健康、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超过300亿元,重点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共涉及35.8万户、894个小区,计划在2020年启动、2021年完工。加快实施轨道交通、城镇道路、供水、供暖、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城市品质。重点推进东塔机场搬迁、沈飞搬迁、沈丹外迁等项目。
2.加强交通能源项目建设。做好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完善全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沈白、喀赤、朝凌高铁建设;重点推进阜奈高速公路、法库通用机场扩建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全力推进沈阳机场第二跑道、大连新机场前期工作,力争第二跑道尽快开工。以保障供给、优化结构为目标,加快核电和天然气建设,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优化电网布局,推动煤电和煤炭行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红沿河核电二期和中俄天然气东线、徐大堡核电二期和辽河油田储气库、全省电网改造等项目。
3.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大型灌区续建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等项目。重点推进辽西北供水二期、辽河干流防洪提升、辽西北供水内蒙古支线等工程。
4.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投资,积极储备、推介优质投资项目。同时,注重与新型消费的培育和壮大相结合。全省2020年新建4G基站1万个,5G基站2万个,并同步建设电力、光纤宽带及网络等配套工程。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和电力公司分别打捆实施1个项目,共5个项目,计划投资200亿元。
5.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行业。用线上新型消费激活内需,发展在线教育、文化娱乐项目。重点推进恒大文化旅游城、京东亚洲一号沈阳物流园、本溪云溪滑雪场、鲅鱼圈西部海滨旅游带、韵达快递电商总部基地等项目。
6.着眼“十四五”谋划储备项目。落实《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意见》,统筹推动新基建和传统基建项目,大力推进5G、人工智能建设;推进石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高端制造和智能制造;推进公共卫生设施、区域医疗中心、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
(二)全力做好各类资金争取工作
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目前,我省已争取了12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已将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的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全力争取更多资金。抓住地方专项债券、特别国债支持基础设施项目机遇,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同时,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和金融机构合作机制,在“两新一重”、“十四五”等领域,做好项目推介,保障重大项目融资需求。主动和国家有关部委对接,跟踪我省需国家进行用地保障的重大项目,力争更多项目纳入用地保障清单。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项目审批平台的各项功能,统一规范审批事项及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同时,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深入推进项目管家服务机制,加强企业和项目服务,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全省52个“重强抓”项目,已制定了省级领导一对一帮扶方案,形成了按月至少沟通一次的项目管家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发挥项目管家在服务全省企业和项目建设的积极作用,推进项目落实落地。
(四)做好“飞地经济”的文章
全力推进和服务“飞地经济”,为全省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厚植新优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用足用好省本级基本建设投资,发挥财政职责,统筹整合政策和资源,支持飞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考核奖励,把“重强抓”专项行动的考核与“飞地经济”结合起来,将“飞地经济”落到实处。创新合作机制,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不拘一格,大胆探索,支持各地与境外合作,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各地与省外合作,惩戒产业转移,助力辽宁振兴发展。
(五)推进校企合作、优化专业布局
推进高职院校与省内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支持校企共建二级学院、产业学院,探索校企共建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校,加大对“引企入校”“引企驻校”“校企共建”二级学院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遴选,推动校企合作“订单、定制、定向”培养和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聚焦我省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发展,优化专业布局,引导高职院校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科学合理地调整、设置专业。开展高职近三年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职业竞争力,分析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规格与职业岗位需求的适配度,科学论证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吻合度。为高职院校调整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参考。
(六)加强专业建设,提高培养质量
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结构调整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组建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指导、咨询作用。组织论证2020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社会紧缺专业名单和建议暂缓增设专业名单。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星级评估”“卓越评估”两级专业评估体系,调整优化专业布局,促进专业建设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七)高质量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深入推动“双招双引”
加强还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隐居和支持;以国家和省两级外国人才引进计划为抓手,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充分利用海创周品牌优势,吸引更多海外学子来辽创新创业。坚持招才引智、招商引资并举,充分利用与江苏、北京、上海的人才对口交流合作契机,组织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到江苏、北京、上海等人才密集区,开展“双招双引”活动,招牌高校毕业生、引进我省优势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扩展合作方式,与“三地”的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建立柔性引才、用才新机制。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