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8日
高延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并推广使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塑料污染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塑料垃圾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提升无害化处置水平,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构建塑料垃圾治理政策体系。强化规划引领,将垃圾回收等8项绿色生态指标纳入“十四五”规划。印发《辽宁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到2030年,全省新建和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达35座,总投资163亿元。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分工,合力推进。制定《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宁省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方案》,规范生活垃圾、快递包装等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
二是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监督检查。建立由省(中)直24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塑料污染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抽查涉塑企业505家,发现问题120项,关闭取缔41家“散、乱、污”企业。严格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做好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工作。开展快递包装袋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专项治理,指导邮政企业、各品牌快递企业及邮政用品用具企业开展自查和整改,稳妥处理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存量。对各地区196家品牌寄递企业开展绿色发展工作督导检查。抽查农用薄膜产品45家单位50批次,抽查购物塑料袋36家单位55批次,并对问题企业依法处理。委托检验技术机构对省内外降解材料及制品20批次检验比对,提出可降解塑料制品产品质量提升措施。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以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为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三是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清理。将近岸海域垃圾监测纳入《2021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在盘锦二界沟、营口团山等周边海域开展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海底垃圾等海洋垃圾监测,对其种类、数量、重量、来源等进行分析,监测范围覆盖全省沿海六个地级市。印发《深化渤海黄海(辽宁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善“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加强海滩垃圾清理和塑料垃圾入海监管。
四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塑料污染治理。围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循环利用等方向,争取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共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1.4亿元,支持11个项目建设,建成后垃圾处理量可达1200吨/日。组织各地谋划申报“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项目54个,总投资63亿元,申请资金13.2亿元。今年,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专项资金,支持包括节能环保在内的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统筹省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生物可降解材料相关龙头企业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努力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带动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推进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省人大常委会《固废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要求,对废塑料加工企业、销售网点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并严格按标准验收销号。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固废和循环经济体系统筹推进,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固废领域17项任务,建立任务清单台账。印发《辽宁省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方案》,推进全省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垃圾废物等综合利用。组织沈阳、大连申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是积极营造全省禁塑的良好氛围。发挥中小学课堂主渠道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内容纳入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搭建辽宁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志愿服务、研学活动、环保夏令营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禁塑、限塑政策,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着力培育绿色校园文化,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公益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良好氛围。
二、下步重点工作
您的宝贵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深刻指出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目前,国家《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目录》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仅山西省、海南经济特区采取立法方式制定了《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其他如四川、安徽、山东、江苏、广东,包括我省等绝大多数地区通过制定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方式明确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归纳总结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发力,加强塑料污染市场监管。严格禁塑、限塑执法,引导塑料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可降解塑料制品相关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定期组织各市对本辖区内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摸排,科学有序,指导企业做好生产调整。组织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工作,加强对有关市场主体的引导。增加绿色塑料制品供给,发挥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示范作用,引导企业积极研发新型绿色环保材料,加强可降解替代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计划今年9月至10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制度设计,统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充分发挥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督促国家、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国家任务分工,对我省塑料污染各项工作细化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特别是明确提出禁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近期即可印发实施。
三是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在辽中、东港、昌图、喀左、大洼5个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推广瓦房店、绥中农膜回收工作模式,在建平、绥中、抚顺县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今年启动150万亩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点工作,计划在10个市进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尽快编制完成辽宁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对“十四五”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科学布局。加大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利用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环保、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突破卡脖子瓶颈。聚焦塑料污染治理技术瓶颈突破,持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组织实施省“揭榜挂帅”重大项目,支持营口康辉新材料、辽宁胜达环境等重点企业开展生物质可降解材料制备、废旧塑料再生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全省塑料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发展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对此类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项目优先列入我省消费品工业供给(品牌)目录。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我省网络传播矩阵,推送塑料污染治理举措成效报道。通过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持续做好新固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源头减量、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等知识。推广成熟经验和做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公众踊跃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