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8日
王秀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走深走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重点经济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重点领域改革为牵引,扎实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为我省振兴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持。
(一)坚持开放包容互补共赢原则,实现各类资本深度融合,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走深走实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攻坚克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鞍钢本钢重组成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正确混改方向。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的原则,一企一策分类分层推进,坚决不搞“一混了之”。截至2020年末,省属企业中已混改企业的资产规模3620亿元,占省属企业的49%。
二是央地国企合作蹄疾步稳。将推进与央企战略性重组,实现央地交叉持股,作为深化国企改革、打造一流企业的重要举措,鞍钢集团重组本钢集团,成为世界第三大钢铁企业,先后推进招商局集团与辽宁港口企业、华润健康集团与辽宁健康产业集团、通用技术集团与沈阳机床集团完成战略性重组整合并取得积极成效。近年来,省属企业共引入超过300亿元的中央企业资金,不仅实现股权融合,更引入了央企资源和机制,不断巩固提升了我省产业优势。
三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全国率先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建立“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的意见,制定落实企业党委前置研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董事会应建尽建率、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等面上推动工作全部完成,外部董事人才库扩容至270人,并实现省市共享和动态调整。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制度全面落实、465户省属各级企业与1408名经理层成员全部签订合同和契约。
(二)坚持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发展生态,有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下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适宜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生态,激发企业活力,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政策供给。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加快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16年,出台东北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7年,全国首家省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我省挂牌成立,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2018年,出台并实施了有“黄金23条”之称的辽宁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正式施行;2020年,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应对持续反复疫情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冲击影响,及时出台《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辽政办〔2022〕13号)和《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辽政办〔2022〕14号),有力有序促进受困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市场主体影响。不断完善的政策供给、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激发了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2021年,全省新登记企业18.4万户,同比增长10.9%。
二是积极培育优质企业。推荐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与沈阳盘古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示范平台获批为重点“小巨人”企业和示范平台,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37户企业被评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5月初,我省共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11户,列全国第10位;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14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4815户,民营高新技术企业7702户,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的95%。民营雏鹰企业2620户,占全部雏鹰企业的97.7%。瞪羚独角兽企业499户,全部为民营企业,充分展现出我省大力培育民营企业的积极成效。
(三)坚持对外开放,高质量建设辽宁沿海经济带,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我省拥有2100多公里的海岸线,区位优势明显,是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大门户,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是新时代辽宁振兴的必要要求和重要途径。
一是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宝马沈阳新工厂、大连英特尔二期等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辽宁自贸试验区123项试点任务全部落地。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53国公民来辽宁可144小时过境免签。大连夏季达沃斯、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是积极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2021年9月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了《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为我省进一步发挥沿海区位优势,积极利用外部资源,做好对外开放大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挥大连的龙头带动作用,以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互为支撑,通过精准招商重点发展精细化工、电子及半导体、信息技术、高技术船舶制造、海工装备、现代海洋渔业、洁净能源、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三是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正式加入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开通商品车外贸出口滚装航线,新增3条东南亚集装箱班轮航线。沈阳中欧班列已形成东、中、西“三通道五口岸”全覆盖发展格局,班列通达10个国家40多个城市。辽港集团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一期工程、朝阳浪马轮胎巴基斯坦建厂等一批境外投资项目陆续建成投产。2021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贸易同比增长18.4%,与57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已与包括31个国家在内的各省州缔结了90对友城关系;与包括61个国家在内的各省州缔结了221对友好伙伴合作关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聚焦关键环节,加快突破难点问题,为我省振兴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针对国有企业规模不大、结构不优,转型升级滞后等问题,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撬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针对一些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和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成效不明显、考核精准性和差异化不够、人才短缺和人员过程并存等问题,加快健全市场化机制。一方面,通过推动国有资本“三集中”加快做优增量。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推动国有资本和产业联动调整,锚定“三集中”国资布局方向,引育一流企业。巩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控制地位,做强做伏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另一方面,通过健全市场化治理机制加快激发企业活力。竞争类企业经理层成员真正实现由董事会市场化选聘,实行市场化考核、退出和兑现薪酬,打破能上不能下、不到年龄不退休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加快优化薪酬分配体系,实施管理提升工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成效,拧紧管理链条,提升企业经营和管理效率。
二是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废除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领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发展供应链金融,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促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是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以推动东北亚深度合作为重点,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向东联动日本、韩国、朝鲜,向北深入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向西对接新欧亚大陆桥,向南拓展东南亚国家,继续深化与美大、欧洲、非洲等地区经贸投资合作,建设合作开放新高地。统筹投资贸易通道平台建设,强化稳外贸稳外资政策落地,有效稳定进口和扩大出口,加快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持续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高质量创建辽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统筹推动“渤海翼”与“黄海翼”协同发展,加快建成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
最后,感谢王秀启代表给予的宝贵建议,我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走深走实。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