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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刘彦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燃料电池船舶“多电”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重视燃料电池船舶“多电”产业发展,构建省市区产业协同发展规划的建议
近年来,燃料电池动力船舶相关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我省高度重视氢能燃料电池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广。一是我省编制印发《辽宁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我省重点领域及方向,提出加快布局核电机组、储能装备、氢能等战略前沿装备,培育氢能等4个战略性新兴重大技术装备集群,有效提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配套能力,有效助力燃料电池船舶“多电”产业发展。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下一步,我省将切实推动辽宁省燃料电池船舶“多电”产业发展。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优化空间布局,充分发挥沈阳、大连两市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加速氢能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尽快出台《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通过严格标准实施等措施,倒逼船舶开展清洁能源改造,推动船舶“多电”产业蓬勃发展。
二、关于您提出的依托燃料电池船舶建设,开展校企科技协同攻关,促进代表性“多电”产业成果示范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船舶产业绿色化发展,一是支持大连海事大学、大连船舶重工等单位组建了“辽宁省智能船舶技术与系统重点实验室”“辽宁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建造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揭榜挂帅”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省内企业、高校、院所开展燃料电池电堆、控制系统、膜电极等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攻关。二是充分发挥氢能专家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成立“大连市氢燃料电池创新中心”,筹组全省氢能产业协会。组建“辽宁洺源科技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产学研联盟”。三是重点发展内河、内湖和近海的燃料电池旅游船和公务船舶,推动船用燃料电池电堆、船用燃料电池系统集成、船用燃料电池监控装置、船用有机液体制氢装置的研发与制造。
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动燃料电池船舶技术攻关。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采取以评促建方式推动船舶、燃料电池等方向创新平台建设,更好地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提高运行效能。二是组织关键技术攻关,梳理凝练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电机、电驱、电控等方向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问题,布局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加大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能力。三是提升高校科学研究能力。指导省内高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围绕燃料电池船舶建设技术需求,联合开展课题研究,解决关键核心问题。四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省内相关高校举办科技成果对接会等系列活动,推动学校创新资源与燃料电池船舶建设上下游相关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转化科技成果。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立面向燃料电池船舶的“多电”产业研究、设计、制造体系和配套产业链的建议
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我省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积极落实《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初步形成了制氢、储运、燃料电池及氢能应用领域产业链条,围绕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坚持“五动”引领,不断培育壮大氢能产业。一是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海法〔2020〕84号)、《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海船检〔2023〕42号)等文件,持续优化船舶检验技术规范制定工作,推动建立智能船舶、绿色船舶技术规范体系,引领船舶制造业、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参与部海事局出台的新能源船舶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包括《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2)》、《醇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3)》等,填补了国内空白,为新能源船舶的设计、建造提供依据。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燃料电池船舶“多电”产业发展。一是发挥辽宁在船舶制造方面的基础和优势,以近海、内河的旅游船和公务船为试点,推进燃料电池船舶示范应用,并推动船用燃料电池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继续完善相关机制,加强与燃料电池船舶设计、制造企业的沟通联络,打通交流壁垒,深入了解行业需求,分类分级处理船舶技术规范制修订与实施反馈意见,并加大对新生效的船舶技术规范宣贯力度,充分发挥船舶技术规范在“造检航”水上安全监管链条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服务航运、造船安全绿色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