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606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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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张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辽宁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您客观、精准地反映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不足仍是制约辽宁振兴发展的短板,也是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潜力与机遇所在。省委、省政府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摆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一、加强政策支持,释放政策效能

  一是持续更新完善政策供给为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变化,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吸纳省(中)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建议,并公开征求社会、商协会和企业意见。《意见》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提升企业能级、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氛围等6方面,提出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26条。同时,我省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我省文件精神,发挥省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凝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突出问题,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健全涉企政策落实机制。努力解决企业对政策“不知晓”“不理解”“不会办”等问题,持续深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改革,全面汇集惠企强企政策及申报信息,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主动比对、精准推送至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化政策兑现审批流程,扩大惠企强企政策供给精准度和覆盖面,确保企业应享尽享。依托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线,持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质效,聚焦企业开办、业务变更、办事指南等高频问题,不断完善涉企服务知识库,为民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信息服务。建立健全涉企政策全流程评估制度,完善政策调整程序,设置合理过渡期,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健全优化涉企政策发布、解读机制,有效解决涉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举办了首届辽宁民营经济茶叙会,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政策供给、要素支撑、环境优化、服务保障等方面向参会的企业代表介绍我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推出系列报道《支持民营经济意见解读》,对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情况进行介绍,邀请省内有关工作和研究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三是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万件清理”专项行动,聚焦承诺不兑现、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将疑难典型问题定期向省纪委监委移交。深入推进“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行动,解决损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问题。持续推进解决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问题

  二、营造良好氛围,激发企业活力

  一是创造平等发展的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平等权益。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的规定和做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正确评价企业家对社会的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利用各类媒体和形式,加强对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典型和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善待企业家、推崇企业家的社会氛围。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近期,省委、省政府对2023年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民营企业有101户,广大企业参与全面振兴新突破给予极大鼓舞,增强企业底气,提振发展信心。

  三是加强对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强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相关综合评价体系,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梯次培养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纳入全省人才培育计划,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设。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

  三、坚持政务诚信,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畅通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严肃纠正以还款协议替代清偿、以劣质资产抵债等行为。完善拖欠账款信用监督机制,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及时曝光。

  二是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持续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收费标准,做好动态调整和常态化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集中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三是健全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约束和惩戒。落实信用修复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提升企业重塑信用服务质效。常态化开展政府履约践诺整治,拓宽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努力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落实《辽宁省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条例》坚持稳定大局、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守住底线的原则,平衡好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推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地方金融风险信息收集、监测预警机制,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四、强化服务理念,构建亲清关系

  一是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政企面对面制度,畅通民营企业家直接向领导干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渠道,推进“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面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读政策。设立公开民营企业诉求热线,依托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辽宁省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集中办理民营企业诉求收集、整理、移交、督办、反馈事项。发挥“辽企通”“政企直通车”等涉企服务平台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金融、法律、科技等方面精准化、个性化服务

  二是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与民营企业家联谊交友制度,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解难题,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坚决纠治“四风”,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打通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的“中梗阻”。

  三是鼓励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教育,举办主题培训班、学习交流会、“民营经济大讲堂”等活动,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讲求诚信、守法经营,严守政策红线和法律底线。推动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参与应急救灾,支持国防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围绕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辽宁全面振兴。

  四是推动解决重点关注问题。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改革部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切实帮助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对企业比较关心的资金、人才、土地、政策等问题,我们会重点关注,结合《意见》中相关措施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有关地区切实推动完善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使民营经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及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诚恳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