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依据各地资源禀赋,审核形成的我省拟纳入国家“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的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截止前实名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并请说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社会发展处
联系电话(传真):024-86907097
附件:辽宁省“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清单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