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振兴处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和部门开展督查激励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辽宁省关于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支持实施办法》,经委托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评估,拟将沈阳市、大连市、盘锦市作为激励对象,参评辽宁省2020年度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2021年1月26日16时,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省发展改革委振兴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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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