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8日
九三学社界别: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我省生产性服务业结构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第0429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优化产业结构的关键抓手,出台了《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辽宁省进一步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清单(2025—2027年)》《辽宁省促进经济向新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叠加“十四五”服务业规划持续落地,构建起“总体规划引领、专项方案支撑、重点领域突破”的政策体系。系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
贵单位提案精准聚焦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结构、区域布局、服务链条、人才支撑等关键短板,提出的对策建议靶向性强、务实可行,对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完全赞同并将全面吸纳落实。
一、聚焦高端领域提质,优化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结构
立足我省制造业基础,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为抓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从传统业态向高附加值领域升级。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现代物流、工业设计、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高端领域纳入全省服务业发展重点,精心编制《省“十五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省“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等相关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分工。
二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赋能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实施“资本市场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全省直接融资927.6亿元、同比增长41.3%,是10年来我省直接融资增速首次突破30%。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资金支持。2025年4月、12月,两次在京召开“辽宁省与中央金融机构座谈会”,深化与中央金融机构合作。2025年5月,召开“智汇金融 共促振兴”辽宁省政金企对接会,集中推介全省融资项目269个,促进政金企精准对接、信贷资金精准投放。
二、强化区域统筹协同,构建多层次服务业集聚格局
坚持“全省一盘棋”思维,着力破解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推动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和要素自由流动。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重点打造沈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崛起带和沿海高端服务业对外开放带,强化沈阳、大连中心城市引领作用,推动研发设计、金融商务、检验检测等高端服务资源集聚。
二是推动梯度发展,引导服务要素向鞍山、营口、锦州等周边地市延伸,依托各地产业基础,发展特色生产性服务业,如营口聚焦港口物流、鞍山聚焦工业配套服务,形成“核心引领、梯度发展、协同配套”的区域发展格局。
三是完善协同机制,推动沈阳、大连等中心城市向周边城市开放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平台对接、服务互补、功能协同。大连市与丹东、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等城市签订科技服务技术合同超百项,合同额超亿元。
三、加快平台体系建设,提升服务链条整合水平
紧扣重点产业链需求,以平台建设为核心,完善服务链条、强化协同能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一是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重点招引高能级研发、中试、检验检测、跨境服务平台,实现重点产业链服务全覆盖。建设集科技成果供给、需求、服务、政策、应用“五位一体”功能的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围绕企业主体、科研主体、服务主体,构建技术需求、成果供给、科技人才、中试验证、仪器共享、创业孵化、科技服务等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供给。通过平台面向社会累计征集发布科技成果24276项、技术需求2288项。打通“企业找技术”和“成果找市场”的通道,实现企业与科研机构不见面的互通,加速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
二是打造科技服务特色集聚区。重点围绕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沈抚科创园等创新主体密集、技术要素丰富、产业集聚的地区建设“综合孵化器”,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等单位入驻园区,建设一批孵化器、中试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服务载体,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科技服务,落地集聚发展。
三是培育壮大科技服务类企业群体。支持龙头企业入驻省实验室集群,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打造“平台型”龙头企业,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实施梯度培育计划,着力推动一批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实现“小升规”,壮大科技服务业企业群体。
四、健全人才引育体系,夯实生产性服务业人才支撑
聚焦人才结构性矛盾,完善“引育用留”全链条人才政策,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一是强化人才引进,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对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等领域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科研经费等支持。
二是加大服务业领域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力度。持续开展全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调查,按季度发布人才需求调查目录,引导教育、培训、中介资源按需精准开展培训、招聘等活动,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撮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园区合作,提供猎头、测评、咨询等服务,满足企业人才引育个性化需求。
三是支持相关领域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博士后培养平台引育留用高水平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博士后科研岗位需求征集、发布、对接机制,动态收集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岗位需求,及时梳理发布岗位信息,促进优秀博士人才与设站单位需求精准对接。完善企业与高校博士后招收培养合作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紧密衔接。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