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梁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清原二期”)位于抚顺市清原县北三家镇,紧邻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由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计划总投资85亿元,项目拟建4台30万千瓦可逆式水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预计年发电量达24亿千瓦时,总工期72个月。项目建成将有效保障我省电网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提高新能源消纳率,促进我省新能源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全力争取清原二期保留在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内。2024年4月,国家能源局召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布局优化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工作会议”),对抽蓄纳规标准进行调整,明确要求“一县不超过两个抽水蓄能项目”,由于抚顺市清原县已有在建的清原一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此政策将直接影响清原二期能否纳入国家规划。我委积极贯彻落实郝鹏书记的有关指示要求,会同抚顺市政府、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深入研究对策方案,多次赴国家能源局专题汇报清原二期纳规事宜,积极争取国家理解,客观反映项目建设有利条件,全力落实项目建设外部条件,最终,国家能源局同意将清原二期继续保留在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中。
二是《2024-2028年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项目布局优化调整报告》获国家批复。根据工作会议要求,我委经会商省电力公司并报省政府同意,形成了《2024-2028年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项目布局优化调整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按照国家能源局批复,清原二期核准工作拟于2026年进行。
三、下步工作安排
自清原二期制约问题顺利破解,纳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和辽宁省2026年核准计划后,我委督促抚顺市、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锚定“三大专题报告”“封库令”“可研评审”等项目核准前关键工作节点,倒排项目工作计划,迅速推进清原二期前期各项工作。
下步,我委将继续督促抚顺市、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推动清原二期早日落地建设,为我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