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布局的建议(第225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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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张彦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布局的建议收悉,对推动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参考意义,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背景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坚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顺应和推动能源变革发展大势,全力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全省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截至2023年底,全省风电装机1428.62万千瓦,光伏装机957.66万千瓦,合计达到2386.28万千瓦。并呈现出以下发展特点:一是装机量增速快。过去10年全省风电光伏规范有序发展,风电装机量增长超过3.7倍;二是发展质量优。在全国三北地区十余省区中,辽宁是国家启动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预警以来,连续保持“绿色发展区域”的唯一省份,新能源综合利用率始终高于全国平均利用率2个百分点以上;三是企业收益好。近十年,风电运营小时数连年攀升,增长近500小时,达到2023年的2516小时,风电企业收益增长30%以上,企业平均收益率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全省新能源持续保持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未来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摸排资源底数,聘请国家权威规划设计部门,综合分析我省新能源发展现状,在“十四五”初期全省新能源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按照现有主流风机、组件设备效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调整成果,开展第二轮风能资源普查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高质量跃升,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持续加快。

  二是进一步推动全省海上风电高质量开发利用。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委高度重视全省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委托开展了辽宁省海上风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包括辽东湾、北黄海等资源禀赋较为优渥海域规划设计了海上风电场址,为全省海上风电发展争取宝贵空间,目前积极跟踪国家审批进程,力争尽快获得批复,推动全省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阜新、铁岭和朝阳等三座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步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监管职能,进一步指导有关市督促项目业主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持续推进项目快速建设,确保第一批大基地项目按期并网投产。

  四是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多元融合发展。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决守护粮食安全和耕地红线,使用未利用土地探索建设滩涂光伏、光伏治沙、矿区光伏等“光伏+”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协同推动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会同省电力公司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确保全省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规范健康发展,及时向社会公开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提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投资改造强度,助力企业精准投资和高质量发展

  五是积极探索数据交汇共享模式结合工作职能,与省级气象部门有效形成发展合力,积极探索气象数据共享模式,着力推动多方参与的风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服务于风电、光伏项目发电预测和资源数据普查工作,为相关政策研究和发电企业运行维护提供参考,共同推全省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管理责任。指导各市树牢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在项目审批过程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各重点事项的告知提示工作,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理解、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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