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省政协民宗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加快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省政协民宗委这一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由王卓明副主任牵头,地区经济处具体负责承办。我们认真学习研究了提案提出的建议,深切感到省政协民宗委对我省东部地区的调研很深入,了解的情况很具体,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具有一定前瞻性,符合东部绿色经济区发展实际。我们结合“十三五”时期工作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在统筹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中,做了认真吸纳和借鉴。
一、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辽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辽东地区建设,不断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推动辽东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已经取得显著成果。同时,正如提案中所述:由于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环保压力等因素,辽东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9个县(市)产业结构需要适当调整,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还需做更大努力,从体制机制上看,生态补偿和激励机制应进一步健全,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加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利益需要进一步深度融合统筹发展。
当前,我委已启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初步形成规划框架。“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大力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认真解决其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依托9个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质的水资源,协同探索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二、关于切实加强对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的统一领导等相关问题。
提案建议省政府成立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商有关市全盘研究,统筹规划。我省这方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目前,省政府已经成立了辽东绿色经济区专项规划工作推进专班,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卓明同志牵头,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铁岭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以及9个县的分管副县长参加,发展改革委相关处(科)室工作人员均作为专班成员,完善了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工作体系。二是引入智库支撑。成立辽东绿色经济区专家组,我委邀请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有关专家,共同组成辽东绿色经济区专项规划编制专家组。三是明晰发展重点。提出了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调研提纲,并印发给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将围绕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三、关于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等产业发展问题。
提案建议在“十四五”期间,要把新能源产业作为辽东绿色经济区转型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同时建议做好绿色产业发展。目前,我委已组织谋划“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项目30个,包括新能源、抽水蓄能电站、文化旅游、机场、现代物流等领域重点项目,并实施清单化管理,为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提供项目支撑。大力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等重大生态工程。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食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等产业。大力发展参茸、辽五味等道地药材,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推动绿色农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建设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精加工基地。探索以旅游为主导的转型发展路径,培养旅游新业态,开发特色观光和文化体验项目,建设集自然生态和民族风情于一体的全国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四、关于尽快建立健全对辽东绿色经济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去年3月,我省印发《辽宁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方案》,去年底,省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财力补偿试点方案》,但补偿的力度与东部地区实际情况和期盼还有差距。今年起,我省将深入落实保护地区和收益地区生态保护的义务和生态补偿的责任,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合作、多元化发展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相关资金,科学合理确定资金分配因素指标体系,突出生态优先,加大对辽东地区生态保护的补偿力度,巩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优势。2021年,我省拟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63亿元,支持辽东九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同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横向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相关县自身发展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在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你们提案建议的内容,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关停企业补助、河道生态修复、尾矿库综合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其中。
提案中关于建立给予辽东地区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业补助资金制度。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东部地区高速和普通公路网。加强村村通路网建设,方便百姓出行等建议。省直有关部门在“十四五”规划中已经或将做出具体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好你们的建议,继续加强政策研究,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给予辽东绿色经济区更大的政策倾斜及资金支持力度,全力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加快发展。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