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87号提案的答复(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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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王明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当前我省特色小镇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梳理,反映了当前我省特色小镇发展的客观实际,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省特色小镇的发展具有较强指导和借鉴意义。我委在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将结合实际积极采纳和吸收,加强统筹规划,并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推进特色小镇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规划统筹。我省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建设工作,为加强宏观引导,统筹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6〕53号)、《辽宁省特色乡镇建设规划(2017-2020)》、《辽宁省产业特色小镇建设方案》(辽发改规划〔2017〕75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特色小镇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发改规划〔2018〕380号)、《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导则》(辽发改规划〔2018〕584号)等文件,对各市在做强产业特色、规划编制、小镇客厅建设、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要求。组织成立了以科研院所专家为主的特色小镇建设规划评审组,指导各地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工作,引导各地科学开展特色小镇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注重功能叠加。指导小镇围绕主题、功能、空间三个环节编制规划,主题上体现新意和深度,找准符合自身特色产业主攻发展方向的切入点;功能上强调集成和连接,根据主题定位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空间上体现因地制宜和集聚作用,展示小镇地域、风貌和建筑风格,避免大拆大建,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空间利用水平。同时,通过创建制的工作机制,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年度考核,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规范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发展。
  二是引导各地做强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小镇聚焦已有的特色产业,充分利用现有产业优势,延伸产业链,提升技术领先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企业品牌。特别是历史传统产业类小镇,补齐设计、研发短板,引入现代元素,加快产业内的协同创新和提质增效。同时,引导各地围绕小镇主导特色产业,谋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分年度推进实施,3年内高端制造业类小镇完成项目投资20亿元,其他产业类小镇要完成投资10亿元,并且产业投资不低于70%,避免房地产化倾向,为特色小镇发展提供动力。
  三是支持特色小镇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我省累计安排基本建设资金552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特色小镇创建方案编制、特色乡镇建设工作经费补助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了鞍山市汤岗子温泉小镇和抚顺市高湾冰雪体育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建设。今后,我省将结合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实际,适度合理安排省本级资金用于支持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具备条件的特色小镇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等单位进行对接,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四是创新特色小镇创建机制。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在此基础上,引导各地创新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主体,鼓励由骨干企业、创新创业载体或行业协会商会牵头,搭建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组建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运营平台,并在投资、融资、运用、管理上进行探索和创新。
  感谢您对全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更多的支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