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6日
黄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民营经济已成为辽宁稳增长、促创新、保就业的关键支撑。您在建议中紧扣“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两大主线,直击企业发展痛点,提出的对策思路清晰、举措务实,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单位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民营经济摆在振兴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效能,全省民营经济呈现出“规模持续扩大、活力稳步增强、贡献显著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浙江、江苏、广东等民营经济强省相比,我省在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深度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您所提的问题切中要害,所给的建议务实中肯,我们将逐项研究、充分吸纳、狠抓落实,切实把建议成果转化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现阶段工作情况
(一)聚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夯实核心竞争力基础
1. 实施科技型龙头企业专项培育
一是扎实推进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梳理科技领军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发债等方式匹配长周期研发需求。同时,打造雏鹰、瞪羚、独角兽“雁阵”“狼群”,开展政策培训、路演对接和实地调研,壮大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群体。二是召开6期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成长课堂和人才培训,开展2场中小企业智改数转沙龙,为40余家“小巨人”企业提供免费诊断服务,围绕新修订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政策宣贯。此外,着力打造“辽创汇”科技企业投融资对接品牌,通过“月度沟通调度”机制,常态化、精准化开展资本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瓶颈、加快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三是深入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培育链条,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542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77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99家,累计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41户、省级单项冠军202户。
2. 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标准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辽宁省促进经济向新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第十二项规定: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辽宁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2万元和1万元。
3. 加强创新要素综合保障
(1)金融支持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一是牵头制定《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辽政办发〔2025〕5号),从四个方面提出12条新举措;出台《关于优化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举措》,从5个方面提出18条落实举措。二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2025年全省直接融资927.6亿元、同比增长41.3%,新增IPO申报企业7家、在审企业9家,均位居全国第8位;新增北交所上市企业1家、过会企业3家,居全国第6位;东北地区首单公募REITs、首只QFLP基金、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成功落地;科创债融资232亿元、同比增长182.9%。三是发挥股权融资平台作用,“创投辽宁”平台发布项目580个、释放融资需求238亿元,开展路演活动30场;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培育企业869家,其中“小巨人”7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40家。四是强化融资担保增信,融资再担保业务发生额400亿元、同比增长21%;全省5家科技融资担保机构新增直接融资担保额合计311亿元。五是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注册企业16.9万户,累计解决融资2841亿元;各市设立金融服务驿站,累计帮助127户企业融资8.2亿元;盛京银行“辽”系列产品累计投放贷款403.8亿元,服务企业2077户。
(2)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财政资金。2025年,下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14.9亿元,支持“智改数转网联”赋能,加快装备制造、冶金、石化等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66亿元,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累计安排数字经济专项资金2.1亿元,围绕数字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优质企业等领域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在科技计划项目遴选和资金安排方面,不区分企业性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科研单位均平等对待。
(二)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智能化改造进程
1. 建立分类推进转型机制
一是制定印发了《辽宁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2026年辽宁省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要点》,开展智改数转诊断工作。二是打造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培育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54家,提供普惠性、创新性转型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难题;组织召开辽宁省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交流会,100余家企业参会,40余家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此外,沈阳、大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已基本完成试点任务,推动1000余家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三是以“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例如,辽宁丰之锦公司牵头,联合沈阳农业大学、江南大学等5家高校院所、6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北方粳稻全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承担关键技术集成与产业化项目。
2. 完善政策与资金保障体系
一是用好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围绕数字产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优质企业等领域,支持数字经济领域民营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二是已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14.9亿元、数字经济专项资金2.1亿元,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和项目建设。三是推出“辽数贷”等产品,截至2025年末“辽”系列产品累计投放贷款403.8亿元。
3. 打造协同服务支撑平台
建立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讲机制,通过专题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精准理解政策。培育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54家,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等定制化服务。小切口开展电力装备产业链产需对接,30余家企业现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设,推广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灾害预警等智能应用。
二、下一步整体工作安排
立足当前工作基础,我委协同相关部门,从科技创新、智能化改造、环境优化三个维度,系统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 深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
一是继续实施科技领军企业“一企一策”精准扶持,支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持续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打造雏鹰瞪羚独角兽“雁阵”“狼群”。二是持续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培训,针对市场界定、占有率测算等关键指标进行现场讲解,提高企业申报成功率,宣传典型经验,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深耕创新。
2. 加大金融要素保障力度
一是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金融服务驿站,构建企业融资需求直达机制,推动小微企业“应贷尽贷”“能贷快贷”。二是发挥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作用,打造重点产业基金集群;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增信。三是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不良容忍和无还本续贷等制度,指导金融机构对各类所有制主体一视同仁。四是加强上市发债后备企业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科创债、绿色债、REITs等。五是推广创新积分制,搭建省级创新积分综合信息平台,向银行推送“白名单”,引导银行依据积分创新金融产品。六是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线上办理和全流程无纸化,提升质押融资效率与便捷性。
3. 强化标准化与知识产权工作
继续落实标准制定补助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对合规民营企业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实行“应收尽收”,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依法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坚决打击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4. 加强财政和人才支撑
一是2026年继续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间接手段,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均可申报。二是出台《辽宁省中试验证平台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扩大创新券政策支持范围。三是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对产业高端人才、优秀青年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持续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三专”行动。四是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深化“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专项行动,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深入推进智能化改造
1. 构建梯度转型机制
一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鼓励民营企业抢占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二是面向规上工业企业提供“一企一策”智改数转诊断服务,组织诊断服务商和专家赴企业现场分析问题,帮助精准制定解决方案。三是鼓励企业按照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普及推广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积极培育卓越级,择优打造领航级。
2. 强化政策与平台支持
一是省财政厅继续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配合省直相关部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改升级;省数据局继续用好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加大对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快打造数字化发展生态,推动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开展转型路径、技术支撑等服务,赋能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三是做强“政企面对面·政策零距离”活动品牌,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2期,同步加强业务培训。
3. 促进产业协同对接
一是聚焦全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11”产业体系建设,开展央地合作“共链工程”系列活动,撮合民营企业与央企、国企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接;发挥金融服务联盟作用,举办银企对接活动。二是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向民营企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推动校企联合攻关。三是引导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结合年度资金规模给予适当补贴。
(三)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一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持续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二是出台《辽宁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举措》,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能源、交通、文旅等领域重大项目。三是加大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和“双盲评审”;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评审价格优惠、保证金减免、预付款及时支付等政策,鼓励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四是加力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引导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通过PPP新机制、并购重组等方式引入民间资本。
2. 强化法治护企
一是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运用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强化投诉受理、转办、处理、反馈的闭环管理。二是依法惩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制假售假以及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等行为,保护企业合规经营。三是规范“查扣冻”执行,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和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实施跨省涉企案件全量监管,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四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清单,推进“扫码入企”试点,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五是深化律企对接,持续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组建“法治护航团”,有序扩大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范围。六是动态调整涉企收费“四张目录清单”,开展涉企收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3.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更多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建立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绿色通道,推动项目落地提速。二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三是线下打造“一企来办”增值服务专区,线上完善“辽企通”主题式增值服务供给。四是推进信用代证制度,完善信用修复功能,助力更多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五是实施大件运输许可信用免检,推行“信用+承诺”模式,降低大件运输企业制度性成本。
4. 深化政企沟通与社会责任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扎实开展“一联三帮”;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省级示范专场12场,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和解决问题渠道。二是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民营企业职工先进事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