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对辽东绿色经济区实行差异化考核(第1416号)的答复

作者: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8日

满金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辽东绿色经济区实行差异化考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十四五”规划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十四五”规划在“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协调发展”中明确,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全面落实国家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部署,依托辽东9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质水资源,协同探索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辽东绿色经济区承担着我省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省直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在水源地保护、水流域和保护区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领域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生态保护成果显著。但同时,辽东绿色经济区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较小。

  今年年初,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2〕6号),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地区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绩效考核体系,对辽东绿色经济区各县实行差异化考核。这为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辽东绿色经济区专项推进组印发《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作为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推进实施。目前,我省已出台相关文件,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和政策创新试验,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各县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同时,在县域经济考评中,拟实施分类考评,充分考虑辽东绿色经济区的特殊性,采用差异化的考评办法。

  感谢您对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