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8日
刘万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确保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先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客观分析了我省数字经济的发展基础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推进数字产业化、推进产业数字化、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等建议,对塑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规划和举措,为辽宁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把数字辽宁建设作为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加快经济、社会等各领域数字化发展。
一、加强规划引领
制定实施《数字辽宁发展规划》,全面布局全省数字化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并在2021年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上正式发布。制定《辽宁省人工智能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辽宁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辽宁省“十四五”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等系列专项规划,完善规划体系。
二、强化科技创新
制定实施《科技支撑数字辽宁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2021年,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组建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4个,依托优势企业组建典型产学研联盟40个,实施“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16项。通过各类科技项目实施,研发出智能装备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一批重大创新产品。
三、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一是软件产业。沈阳国际软件园、大连软件园等2个产业集聚区建设持续推进。沈阳国际软件园一期已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近80万平方米。已入驻企业1402家。大连软件园以高新区和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为核心,汇集软件企业3000多家,从业人员20余万。2021年,软件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6%。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获批全国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二是电子信息制造业。出台《集成电路企业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资金配套实施方案》,对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大连建成金普新区、高新区两大电子信息制造业集聚区。辽宁龙芯百亿级智慧产业集群项目落地沈抚示范区。2021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完成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0%。
三是人工智能产业。沈阳成功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立以沈阳、大连为核心的人工智能基础支撑平台。2021年沈阳新松机器人新一代智能型工业机器人、新一代智能型公共服务机器人和东软集团(大连)新一代智能车载通信系统等3个项目获批国家第一批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揭榜任务。
四、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
一是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印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工作方案》,评选首批16家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印发《省属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推进工业数字化。出台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培育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围绕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新应用,梳理已建成应用场景,发布了沈阳三生制药数字化车间建设、丹东华通测控安全型网关应用等应用场景需求。组织召开四次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交流会和三次铁西智能制造伙伴对话活动,超千家制造业企业和服务提供商参会,帮助企业撮合项目百余项。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33个,新增上云企业4万户(累计9万户),实施智能智造企业的生产效率提升20%以上。
三是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组织推动全国农业信息化示范基础和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储备项目建设。评选20家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推动智慧农业发展。
四是推进服务业数字化。2021年评选省数字商务领军企业14个、电商平台11个、重点产业园7个。开展“产品汇辽宁,直播促消费”电商直播主题促销活动,举办“辽宁省电商直播选品促销对接会”。印发《数字人民币“扩面增量提标”行动方案》,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
五、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一是制定出台《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辽宁人民政府令第330号),明确了政府部门根据业务职能和责任分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采集、核准与提供电子化、结构化的政务数据资源,规范和促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优化公共信息归集流程模式,发挥已建成的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作为全省政务数据共享服务入口、交换通道、数据支撑的总枢纽作用,全面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了与国家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4个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形成上联国家、下联各市、横向连接省(中)直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累计汇聚了社会救助、教育文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信用服务等21个领域,376类相关数据,并实现与130个省(中)直部门自建平台系统对接。
六、加强资金和用地支持
一是安排13.2亿元,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以产业转型升级助推辽宁工业振兴。共支持449个项目,改造升级钢铁及数控机床等老字号企业、深度开发化工及冶金等原字号产业、培育壮大集成电路及机器人等新字号产业。
二是安排2亿元,支持数字经济,推进产业数字化。共支持了17个新型数字智慧城市试点项目、8个5G场景应用项目、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7个数字商务项目、1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项目、6个数字校园示范项目、6个智慧医疗示范项目、6个数字乡村试点项目。
三是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700万元,加快农村大数据工程建设。支持全省农村建设4G基站207个、改造北斗通信基站882个。
四是将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清单,申请使用国家新增计划指标保障。对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用地实施差别化的地价政策,对符合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数字经济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七、建设引育人才良好环境
一是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操作细则》,分别对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的子女,“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及相当层次人才的子女,省部属高校、省属以上科研院所、国防军工重点企业等人才集中单位的骨干人才的子女,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子女入学分别提出相应的优待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就近就便就学。
二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支持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举办“数字经济与智慧转型关键技术”“人工智能领域前沿技术应用于实践”等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大力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八、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支持企业围绕集成电路装备、高端电子元器件、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方向,承担“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骨干企业联合优势科研单位和相关配套企业建设产学研联盟,面向数字产业上下游进行集成攻关。梯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雏鹰、瞪羚和独角兽企业,壮大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科技企业群体。
二是大力引育人才。“兴辽英才计划”每年支持一批数字经济战略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人才,实施支撑评审“直通车”制度。依托国家级人才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带土移植”攻关项目,以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
三是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政策》,实施一批引育市场主体、发展总部经济、培育成长型企业、以园区为载体加快产业集聚、推动产业链提升的措施;推动基础工业软件在重点行业的应用示范,支持工业软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培育工业软件标准体系,支持开展工业软件产品认证、评估、标准制定等。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5G网络进厂,提高网络覆盖深度;推进装备、医药等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培育跨行业跨领域平台,打造特色行业(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四是培育良好数字生态。加快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发展,释放数据要素倍增效应。拓展数据采集渠道,推动行业数据、第三方社会数据有序汇聚。研究建立符合保密、平等和激励三大原则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治理和规范性。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管理,健全异议处理通道,形成数据治理闭环。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