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辽宁全面振兴的建议(第1521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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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张晓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辽宁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热切关注,我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面临转型升级、全面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人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素,其高质量发展对于辽宁省全面振兴具有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因此我委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并充分吸纳有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人口结构,全面提升人口素质

  一是加强生育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辽宁作为历史上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较为严格的地区,少生优生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群众生育观念尚未跟上生育政策的变化,在公共场所和大众媒体等应大力宣传积极的生育政策,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二是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进生育各项支持政策落地,给予二孩、三孩家庭更大的减免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方面,加大幼儿园收费监管力度,遏制过高收费行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方面,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养老、托育服务方面,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可享受减免房租和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三是持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我省目前现有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机构数)13283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628.9万人,专任教师45.2万人;2023年,高等教育培养各层次毕业生54.1万人。我们将持续推动教育强省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教育基点作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巩固深化“双减”成果;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稳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强化高等教育的龙头作用。

  二、用人才凝聚人气

  一是全力支持我省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积极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在线教育,其中对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的高级研修班,给予重点支持和适当的经费资助。二是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按照规定兑现相关奖励和待遇。三是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智力优势,依托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创新实践基地青年科研人才培育“主战场”,支持博士后在辽开展技术创新。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创建博士后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博士后培养平台引育留用高水平优秀青年人才。四是进一步提升博士后招收规模和培养质量,着力引进海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辽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辽创新创业。通过技术服务、项目洽谈、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方式开展国际交流,促进人才和智力引进。

  三、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保障。我省印发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8个方面25项工作任务。全省现有79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增至1473家。提升老年健康素养,面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实施老年健康促进项目,逐步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印发了《辽宁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条具体措施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积极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我省4个区、2家机构被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首批示范单位。推进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检查。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妇幼健康保障能力,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发挥人口优势,提高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促进东北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