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刘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连庄河市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储能项目的建设将构建电源出力特性与负荷特性匹配的友好型电源集群,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为我省新能源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能力。
“十四五”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建设和产业发展,在新型储能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示范应用方面已形成良好基础,储能技术、装备制造及相关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市场应用按规划同步推动,初步形成一批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全钒液流、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等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同时,在示范项目建设、商业模式拓展等方面开展了多方探索。2024年1月,我委印发了《关于推动全省新型储能电站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7号),2024年5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2024年度第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192号),统筹考虑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商业模式创新性及应用场景代表性等,规划布局27个新型储能项目,总装机容量350万千瓦。经充分论证,在大连市220千伏复州城变布局容量30万千瓦的储能电站。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全省电力系统发展情况,针对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不足、新能源外送能力受限和新能源反调峰特性等,结合第一轮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适时启动新一轮新型储能项目。届时,我委将与大连市、省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在大连庄河市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重视、理解和支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