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集中力量发展重点战略产业切实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第1558号)的答复(2019年)

作者:发改委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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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郑广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力量发展重点战略产业切实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各部门一致认为该建议深入分析了我省产业结构现状,您提出集中力量发展重点产业切实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符合辽宁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建议所提内容有的已被采纳,有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采纳,有的将进一步研究。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重点产业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制定的我省“一带五基地”建设“1+5”系列框架方案中,提出我省重点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提出了我省产业发展的方向和指导性意见,为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省委、省政府成立了辽宁省“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工程”指挥部,分别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各分管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协调解决各方面重大问题。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领域和方向,推动产业发展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特色化和绿色发展。
二、关于做好顶层设计
目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重点战略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建议各市发展的产业方向。
其中沈阳市重点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创新引领中心,以高端装备为引领的自主创新区,先进制造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的先行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及国内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民用航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重大技术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战略性产业。
大连市重点落实好《中国制造2025》,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使大连的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加快推进长兴岛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拉长石化产业链条。依托军工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军民两用高技术产业,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
鞍山市重点推进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促进菱镁产业由粗加工向下游产品精深加工的转型升级。
抚顺市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石蜡制品、高性能纤维等产业。
本溪市重点发展钢材精深加工产业。建设生物制药及疫苗产业园,建成从原料药材到药品的中药标准化示范产业链,推进沈本新城食品保健品产业园建设。
丹东市重点巩固提升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仪器仪表、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矿产资源开采及深加工业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
锦州市做强做大石化、冶金、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光伏、汽车零部件产业。建设北方现代化纤纺织产业基地和纺织新材料科技创新及新型纺织品商贸物流中心。
营口市重点提升冶金、石化、镁质材料、先进制造、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
阜新市重点提升农产品加工及食品、装备制造配套、新型能源等三大传统产业。依托现有产业优势,发挥产业成长潜力,推动煤化工、氟化工、皮革、板材家居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培育发展新材料、新型建材、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四个新兴产业。
辽阳市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延伸精细化工下游产业链,提升精细化工在整个化工产业中所占的比重。推进现有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钢铁深加工产业链和技术链的协同延伸。培育和壮大铝深加工产业集群。
铁岭市重点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自主品牌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和出口基地;打造具有世界顶级水平的起重机产业集群;加大自主研发能力,做大做强矿山机械产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朝阳市重点提升传统冶金产业,加快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打造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做好建材及设备制造产业,努力发展能源及新能源产业。
盘锦市重点推进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辽东湾新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发展,全面打造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大力推进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石油钻采装备、天然气装备等系列产品的石油天然气装备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大力推进新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
葫芦岛市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船舶海工、泵阀、泳装、膨润土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工业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着力发展智能制造、核电装备、海水淡化装备、装备再制造等产业。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按照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集约化、生态化的发展方向,以创新、改革、市场、开放为动力,调整存量,做优增量,集中力量发展重点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三、关于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支持实体企业
目前,我省围绕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实体企业发展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发挥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实体经济。2016年,省政府批准设立了首期规模100亿元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以政府常务会议形式进行决策。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省社保基金理事会)为出资人代表,负责运营管理。2018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管委会办公室调整至省财政厅,省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也转隶至省财政厅。截至目前,省政府累计批准23只子基金设立方案,其中,完成设立9只(投资辽宁项目22个);正在推进设立5只;确定不再设立9只。累计批准直接投资项目242个,其中,完成投资项目135个;待拨付项目68个;终止执行项目39个。累计实际出资30.79亿元,其中,参股国家基金和子基金11.17亿元(国家基金7.73亿元,子基金3.44亿元);直接投资19.62亿元。
二是发挥担保集团作用,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省财政厅年初预算安排2.7亿元省担保、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省担保集团承担专项资金运营管理工作,加快完善我省再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逐步将各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再担保体系;加强政银担合作,同省国开行、工行、建行、交行等多家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重点就银担风险共担、减免保证金、宽限期等合作条件和研发个性化业务产品沟通磋商;创新业务产品,研究设计了“助粮担”、“政采担”、“财富通”、“外币通”等10余种批量化业务操作模式,目前一些业务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修订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引导基金子基金、直投基金更加科学的管理机制,按照省政府最新部署对各有关单位报送的引导基金子基金设立计划进行筛选,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基金设立方案,按照基金设立流程,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政府审批。同时,支持省担保集团积极开展再担保业务,加强银担合作,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