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物燃料乙醇产能布局和市场推广的建议》(第8672号)的答复意见(2019年)

作者:发改委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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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省政府办公厅:
转来全国人大岳国君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物燃料乙醇产能布局和市场推广的建议》收悉。我委会同省商务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发展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对于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振兴发展均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辽宁是国内最早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5个试点省之一,也是封闭运行管理最好省份之一,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委,各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二是颁布了《辽宁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规定》(省政府第174号令)和《辽宁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又印发了《辽宁省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标准》(DB21/1347-2004)《使用乙醇汽油车辆燃油系统清洗工艺规范》《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封闭运行检查方案》和《车用乙醇汽油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三是建立了较为完善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体系。
二、我省始终在积极谋划发展生物燃料乙醇产业。2016年省政府和国投集团签署合作发展乙醇产业协议。2017年,按照发改能源〔2017〕1508号文件要求,编制了《辽宁省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8年,依据发改能源〔2018〕1271号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重新修订了《规划》,明确辽宁将新建国投调兵山、绥中和昌图3个30万吨/年玉米乙醇项目;在喀左和调兵山各布局1个纤维素乙醇项目。目前,国投调兵山项目已投入试生产,绥中和昌图项目也已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达到核准条件。
三、为落实好发改能源〔2017〕1508号文件要求,保证全国生物燃料乙醇的供给,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尽快对我省上报的《规划》完成备案,并同意我省核准昌图和绥中两个项目。
四、建议国家对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甲醇汽车试点、电动汽车推广等工作做好统筹衔接,力争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同时,促进低碳、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