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刘占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和推动葫芦岛灾后重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洪涝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辽考察时关于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各项工作,各地灾情均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受灾群众安置、水毁工程修复重建、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灾情发生后,省委书记郝鹏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赶赴灾区现场指挥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强调“五级书记”抓灾后重建工作。省政府第一时间成立由王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省灾后重建工作,并迅速成立灾情核查组以及农业、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公共服务、市政和城乡住房等专项灾后重建组,分领域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辽宁省灾后重建工作台账》,日调度15个领域55项具体事项推进情况,每周编制省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工作专报,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制定出台《辽宁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明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有力、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工作力量深入葫芦岛灾区一线,靠前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问题困难。
为持续巩固提升灾后恢复重建成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后半篇文章”,省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围绕灾后重建完工项目“回头看”、谋划推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防返贫致贫监测、解决基层诉求等领域,每月定期调度省(中)直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目前,省直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灾后重建项目“回头看”工作,及时排查住房、交通、水利、农村环境整治等完工项目存在问题及隐患;建立了包括水利、交通、自然资源、医疗卫生、通信基础设施、气象等8个领域的《2025年灾后恢复重建及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台账》,明确2025年应建、必建重点项目完工时间节点、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保障2025年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支持政策
灾情发生后,省直有关部门立即针对灾后重建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和金融支持。一是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4年灾后重建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实行立项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灵活选择审批政策,优化简化审批办理流程,以高效有力的举措支持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二是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林草局向受灾地区印发《关于做好灾后重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函》,打破常规特事特办,抢险救灾或灾后重建项目经过备案后,允许抢险救灾或灾后重建项目先行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灾区根据灾后重建砂石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砂石资源采矿权,全力支持灾后重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三是省财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同向发力,向国家部委汇报、提报国家资金申请报告共23次(份);启动快速核拨机制、加大资金拨付频次,累计下达资金31次,切实保障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到位时效;全省各级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2024年累计下达46.7亿元(葫芦岛市8.2亿元),有效保障受灾地区应急抢险、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倒损房屋重建、水毁公路抢通保通、水毁农田水利设施重建等工作。四是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加大对重点受灾区域和防汛救灾项目的信贷倾斜力度,加强对受灾区域基础设施修缮重建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对受灾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等借款人,采取费用减免、降息、展期、续贷等举措,“一户一策”给予纾困帮助。五是各保险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支持,持续提高赔付及预付赔款比例,提升对低收入群体、农户、小微企业等的预赔付倾斜力度,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合理预赔”,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畅通理赔绿色通道,积极推动财险业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其中,在葫芦岛“8·20”洪灾应对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共支付葫芦岛“8·20”洪灾赔款2.69亿元。
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代省政府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有关事项的请示》并上报国务院,国办秘书二局将《请示》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研究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反馈拟通过现有渠道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其他财政资金等资金安排方面和农民住房等项目用地手续方面支持我省灾后重建工作,2025年已统筹汇聚中央自然灾害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保险补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补助、交通运输费补贴、耕地保护奖惩基金、省级污染防治(一般债券)等有关资金39.4亿元(葫芦岛市6.5亿元)。
三、坚持规划引领,提高防灾能力
一是组织省(中)直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十五五”专项规划项目储备工作,争取我省灾后重建有关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五五”相关专项建设规划项目储备库;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谋划储备一批应急工程项目,研究纳入我省“十五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印发《辽宁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和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升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灾害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机制,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实现风险信息、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等资源数据及时共享;指导葫芦岛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研判能力建设,引入数字化手段提高灾害风险早期精准识别、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能力,强化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等灾害前期处置工作,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三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强化资源统筹、县乡一体、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调推动专业技术力量、物资装备向基层倾斜,整合安监站、消防所、综治网格等力量,打造“一专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推动提升基层应急预案质量,指导葫芦岛市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的联合调研与指导,组织开展基层预案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发挥基层应急预案在防范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四是加强葫芦岛地区气象行业观测站网布局设计工作,实现气象观测站网共建共享,提升葫芦岛地区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能力;加快推动因灾受损的气象观测设备的修复重建,大幅提升葫芦岛地区的暴雨、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灾害性短临天气精密监测系统建设,为葫芦岛地区建立灾害性短临天气全链条精密监测实况业务,提升葫芦岛地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五是加强技术力量支持,利用省级技术优势,帮助葫芦岛完成灾情现状调查、排查地质灾害、调查水毁耕地等3项技术分析排查,为市县政府和部门编制各类重建规划计划,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同时,将聚焦灾后重建项目,紧盯项目落地需求用地需求,制定用地保障方案,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从确定红线到落地开工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障服务,下沉指导、技术支持、容缺受理、对项目所需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