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兑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建议(第1338号)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张晓宁代表:

  《关于兑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利企惠民、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谋划,认真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两新政策在我省落地落实,相关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按照国家《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我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办法》。按照“资金跟着任务走”的总体原则,结合相关领域任务量测算资金需求,制定了《辽宁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方案》。同时,先后配套印发了家电、汽车、货车、农业机械、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等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以及申报流程,构建了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体系,为开展相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资金方面,共下达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34亿元(不含大连),“真金白银”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需求。全省参与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超290万人次,享受消费补贴45.83亿元,直接拉动消费超400亿元。

  (二)2025年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我省制定了《关于推动落实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印发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新增范围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优化完善了汽车以旧换新等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补贴品类、标准、限额、时限和实施方式,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截至目前,国家已下达我省两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按照“资金跟着任务走”的总体原则,综合各地区2024年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适当考虑地区平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拟定各地区资金安排规模,并及时将资金计划下达到各地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推动政策红利惠及千家万户。截至4月底,国家下达我省的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已使用超30亿元,共带动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领域销售额超230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直相关部门将积极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省实际,优化完善工作举措,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两新”厅际协调机制作用,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强化统筹推进和跟踪调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优化以旧换新补贴审核流程,减少非必要审批层级和环节,加快已拨资金审核兑付,切实减轻企业垫资压力,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发挥更大效果。同时,严格按照《辽宁省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办法》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确保资金投向符合要求,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让“两新”政策在我省真正落实落细。省财政厅将积极筹措资金,指导各地用足用好政策,支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为全方位扩大内需、支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发挥更大作用。省商务厅将进一步拓宽补贴资格领取渠道,在省级平台拓展补贴资格领取入口的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和消费者、商家等需求,开通补贴申领渠道,提升消费者申领补贴便利性;不断优化补贴拨付流程,探索向企业预拨付补贴资金,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指导各市主动公开服务联系方式,借助政务服务热线12345等政务服务资源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与消费者沟通联系,及时回应民众诉求、解决困难问题。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