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孙艳朝代表:
《关于推动我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对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进行了系统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力以赴推动党中央“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战略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强化统筹协调,逐步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变。一是建立健全“双碳”政策体系。印发《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工作保障方案,指导全省14个设区市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了上下衔接、统筹推进的政策体系。二是加快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开展辽宁省历史碳排放核算工作,组织各市结合实际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强化省市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三是探索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制定辽宁省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重点任务落实举措,积极推动辽宁省碳排放预算管理试编制工作,加快夯实碳排放预算管理基础能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立足“双碳”工作,积极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立足我省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编制形成工业领域及部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导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各项工作。二是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将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作为工业领域“双碳”工作重要抓手,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出台《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市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是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碳。充分利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政策,将绿色低碳作为重要的支持方向,鼓励传统产业应用创新低碳技术、优化工艺流程,实施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节能降碳、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重点用能设备推广应用、低碳工业装备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目标引领,着力夯实碳排放双控工作基础。一是夯实“十四五”碳排放强度目标分解和考核等工作基础。印发《关于下达“十四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的通知》,分解下达14个市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压实各市主体责任,推动目标任务完成。二是摸清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家底。按照《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要求,逐年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形成了2020-2021年度辽宁省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基本摸清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强化碳排放双控工作数据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直相关部门将积极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省实际,做好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研究建立碳排放测算分析模型,将其作为科学测算、及时掌握本地区碳排放情况,分析研判碳排放趋势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有效工具;积极推进我省碳排放预算管理试编制工作,强化我省碳排放预算管理能力;健全碳排放预算管理配套政策,强化辽宁省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持续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完善绿色工厂梯度培育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鼓励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碳,加快推广国家鼓励的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绿色低碳改造,提升行业能效水平。省教育厅将抓好紧缺人才培养,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做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打造兼具教学、研发、生产、实习实践、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功能的产教融合平台;强化改革试点建设,锚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启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试点项目,提高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做好“十四五”末期碳排放强度考核相关工作,更新全省温室气体清单,为构建“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夯实相关工作基础。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