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张艳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我省人口持续减少困局的建议收悉,经多部门联合研究,现答复如下。
引进外来人口、推动生育率提升、引导人口集聚是解决我省人口困局的重要举措,对于支撑我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围绕人口发展困局积极施策,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导向。研究出台我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促进岗位补助、社保补贴、财税优惠等政策协调联动,持续加大惠企减负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制定实施《辽宁省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开展“春暖辽沈·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等系列行动,健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企业开工同步响应机制,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文体旅融合发展等8个方面,全力挖潜扩容就业岗位。深挖就业潜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吸引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以及西部地区人口向我省迁移。
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紧盯行业企业发展变化趋势,针对灵活用工等新就业形态特点,着力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大力推动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四季行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保持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完善劳动保障吸引农民工等灵活就业者来辽留辽。
三是增加适龄婚育主体的数量。实施“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密集开展供需对接招聘活动。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博士后培养平台奖励、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奖励、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引才荐才平台奖励等5个奖励政策。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退役军人获得感强”的一流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环境,解决部队官兵婚恋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军地联谊鹊桥会等系列拥军活动,架好连心桥,在婚恋、子女入学、家属就业、法律援助等更多方面为广大官兵解除后顾之忧。努力增加适龄婚育主体的数量,为提高人口生育率奠定基础。
四是持续优化生育支持政策。落实生育津贴保障,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并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职工,由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根据现行《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天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全面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持续提高产前检查等待遇标准,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更好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推动辅助生殖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印发《关于规范辽宁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将原自费的“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切实降低生育成本。
五是加强生育支持公共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累计支持省妇幼保健院、盛京医院2家省属医院项目建设,其中,省妇幼保健院妇产保健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2.59亿元,争取中央资金2亿元;盛京医院妇产优质资源扩容项目,总投资3.19亿元,争取中央资金2亿元。另外,争取中央资金2.72亿元,支持沈阳、鞍山、抚顺、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等7家市属医院妇产儿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全方位提升我省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能力。累计争取中央资金2755万元支持朝阳、盘锦、本溪、葫芦岛等4市共10个托育项目建设。2025年谋划形成沈阳市皇姑区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建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8878万元,持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托育服务发展能力。
六是围绕产业、重点城市带动人口集聚。加快建设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重点产业集群,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专项行动,做大做强机器人、集成电路装备、生物医药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清洁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深海深地空天、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加强沈阳都市圈建设,推进组建产业、科技、人才、文旅等联盟12个,通办事项达210项,全国首个都市圈“共享用工”平台投入使用。以高质量产业吸引人口集聚,以高质量服务保障人口常住。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认真落实我省《关于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抓好17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部门落实生育医疗服务保障、生育休假、生育保险、住房保障、职工就业权益保障等相关政策,持续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是持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优化全民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就业困难群体倾斜。完善职业技能教育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多元化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质量。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不断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各类人口来辽留辽。
三是加强生育全过程优质服务。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婚前、孕前、孕期、产后、儿童一体化管理服务。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监管,市级产前诊断机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扩大免费筛查范围,推动筛查率提升到99%以上。关注儿童重点健康问题,规范儿童体重管理和干预指导,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启动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稳步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人口素质。
四是大力发展普惠式托育服务。深入落实国家相关托育政策文件,提升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能力,推进以社区托育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幼儿园托班、医育结合为补充的多模式托育服务建设,提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省中高职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通过举办托育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提升托育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完善托育服务供给,切实减少群众养育压力。
五是推动经济发展带动人口流入。推动新旧发展动能平稳接续转移,推动数字化、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发展,推动大模型在传统产业赋能应用,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建设。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加快推进航空装备、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化发展,围绕人工智能、新材料、深地深海、基因技术与细胞治疗等领域前瞻布局一批未来产业。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持续吸引人口集聚。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