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事项使用电子印章的通知

作者:行政审批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从2019年11月1日起,我委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使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印章。“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特此通知。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