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扬激励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等5项省级督查激励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发改委办公室发布员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1日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22〕7号)和相关实施方案,我委采取定量指标测算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组织评选推荐,现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公示如下:

  一是拟将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作为2021年辽宁省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推荐城市。

  二是拟将大连市、沈阳市、营口市作为2021年辽宁省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推荐城市。

  三是拟将沈阳市、鞍山市、大连市作为2021年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推荐城市。

  四是拟将沈阳市、大连市、丹东市作为2021年辽宁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推荐城市。

  五是拟将大连市、本溪市、抚顺市作为2021年辽宁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推荐城市。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方式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传真):024-86898078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