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及品种的公示

作者:发改委办公室审核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我省申请承担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任务的企业及储备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8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024-8689275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24-86892740

  附件:辽宁省申请承储企业及储备品种名单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