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9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北斗融媒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9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请示》(新钢铁政管字〔2025〕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366日以辽发改能源〔2023〕256号文件核准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9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4-210000-04-02-444213。批复后项目业主积极推进前期工作,但因阶段性生产经营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建设,核准文件即将于2025年6月6日到期。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将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9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开工建设期限延期1年(至2026年6月6日),其他事项仍按辽发改能源〔2023〕256号文件执行。

  开工建设只可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如延期届满仍未开工建设,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抓紧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