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十五五”规划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的关键规划,是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关键规划,也是世界百年变局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关键规划。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重大问题研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
二、申报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十五五”规划重大课题共30项,请申报单位仔细阅读《辽宁省“十五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指南》(详见附件1)明确的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1.申报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智库等。
2.课题申报单位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课题组负责人需要获得所在单位同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3.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辽宁省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研究课题。
5.课题入选单位应按时提交研究成果,并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省发展改革委,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6.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材料申报: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辽宁省“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2,一式七份),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在封面处请注明“辽宁省‘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申报”字样),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
四、组织评审
省发展改革委将组建评审工作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从课题组研究领域、课题负责人已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方案是否符合指南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评选结果确定后,将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将给予课题研究适当经费补助。
联系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邮编:110032)
联 系 人:王建烨、王珊珊
联系电话:024-86892940、024-86892367(传真)
电子邮箱:ghc.fgw@ln.gov.cn
附件: 1.辽宁省“十五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指南.doc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