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二批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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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聚焦事关辽宁中长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推动相关领域任务实施的重大思路、重大举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

  1.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壮大发展对策研究

  2.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3.新时代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研究与思考

  4.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

  5.辽宁省能源安全供应保障评价考核机制研究

  6.辽宁省要素市场化改革研究

  7.关于辽宁省化工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研究

  8.关于加快辽宁航空产业发展的研究

  9.辽宁省加快形成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系统研究

  10.辽宁省碳达峰先行示范工作研究

  11.辽宁省对俄罗斯合作研究

  12.辽宁交通运输支撑引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思路研究

  13.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市协同联动发展研究

  14.精准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与京津冀地区产业融合对接

  15.信用辽宁经济感知指数在研判宏观经济形势预测中的应用研究

  16.新时期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新突破研究

  17.辽宁省算力发展布局研究

  18.辽宁省推进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研究

  19.辽宁省区域产业成本竞争力比较分析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课题申报书需由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将盖章后的申报书首页扫描成PDF电子版,与申报书WORD版全文一同发至lnfgzys@163.com邮箱。

  (三)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7日17:0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一定经费资助。未选中的不再另行解释。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委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原则上3个月左右。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委时间要求组织开展开题、中期评估、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并通过我委终期验收。

  联系人:鲁玉莹 (024)86904355

  附件:1.辽宁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第二批课题研究要点.doc

       2.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