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辽宁省推进废弃汽车治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辽宁省发改委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号)要求,推动全省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辽宁省推进废弃汽车治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充分征求了省有关部门意见。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提出意见建议。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电话:024-8689259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箱:fzgghzc@163.com。
  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辽宁省推进废弃汽车治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