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会商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电力公司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我委拟对涉及贡献低价电量政策的风电光伏建设方案进行调整,并形成了《关于暂停我省新能源项目贡献低价电量政策的通知》(见附件),现对《通知》内容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可于12月4日前书面反馈我委。
联系电话:024-86898268
电子邮箱:lnnewenergy@sina.com
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