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 工作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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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网辽宁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1日

  为激励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牢固树立以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开展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

  开展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旨在通过评价奖励,发现、选树制度性创新典型,复制、推广改革经验,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以高水平制度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激发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强大内生动力,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分为谋划选题、推进实施、评价奖励等三个环节。目前,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已印发文件,正式启动了全省制度性创新成果选题谋划及申报工作。预计11月初确定选题清单,明年3月份完成全部评选工作。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将着重突出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将破解制约辽宁振兴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为制度创新的起点和动力源,针对发展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实效性,让制度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重点方向。明确了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创新驱动发展、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制度创新重点方向,谋划、实施和形成一批符合辽宁实际、富有时代感、体现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制度性创新成果。三是突出全过程创新。坚持将评价奖励工作贯穿制度创新全过程,设置了谋划选题和推进实施两个环节。坚持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指导相结合,建立“省委深改委各专项小组+各领域专家组”审核指导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开展全过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