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条惠企政策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项目建设单项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16条惠企政策措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措施》提出,支持产业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补短板、锻长板。对上述项目的支持比例由不超过项目建设相关投资额15%提高到20%,单项补助最高1000万元。支持与22个重点产业集群相关的产业链协作配套项目建设,补助范围由主要支持设备类投资,扩大到按照项目整体支持,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建设相关投资额的10%,单项补助最高1000万元。

  同时,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通过建设国际营销渠道等形式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推动我省产业链供应链完善,进一步带动货物进出口,扩大外贸规模。对开展对外投资的企业,按照中方实际投资额2%的比例给予奖补,在我省重点开放合作国别(地区)开展对外投资的,奖补标准提高至中方实际投资额的3%。单户企业投资奖补最高100万元。

  《措施》还提出,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鼓励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支持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孵化转化科技项目,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再担保体系合作机构开展的纳入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科技担保业务,在银行分险20%基础上,国担基金及省财政分险比例从合计不超过融资担保金额的40%至60%,提高至不超过70%。

  此外,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对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在辽落地且有实际投资的,省财政按其新增投资额规模的1%给予一次性激励,激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