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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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权责事项法律依据,形成《省发展改革委权责事项清单(2021年版)》。指导各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审批“只提交一次材料”“流程再造”等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提质提速,办结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7件、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审批6件、境外投资项目备案2件。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在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的同时,优先推动改造升级、民生保障等项目,完成节能审查批复32个。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澎辉铸业有限公司火电项目未核先建违法行为罚款18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管辉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行政相对人在规定时间内上缴罚款,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了法规权威和电力建设正常秩序。对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强化指导协调职责作用,按照属地化、部门化监管原则,推动各市和省直行政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
三是狠抓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压实各地、有关企业落实管道保护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管道保护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委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推动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确保整改成效,保障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输送。国家能源局对我省油气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和管道保护工作给予肯定。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优化各类项目投资管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归集共享。定期调度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环节做好全程记录。
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对97个开发区、11项审批要素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区域评估,避免项目前期重复评估,减轻项目落地成本;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强化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辽宁评标专家服务APP入选全国招投标领域创新成果。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约4.6亿元。制定我委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核准类事项容缺受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推动全系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保障行政执法经费和执法记录仪配备。
二是打造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增强机关干部行政执法理念,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新一轮行政执法证考试换证工作,推动机关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应考尽考。
三是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做好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中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肃问责追责。研究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明确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