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信息-本溪市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节能减排(余气余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 编辑:省发展改革委
  • 来源:

  项目代码(辽宁):2112-210000-04-01-971358

  项目名称:本溪市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节能减排(余气余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本溪市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节能减排(余气余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许可机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辽发改能源〔2023〕658号

  许可决定日期:2023-12-28

  行政相对人名称:本溪市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有效期自:2023-12-28

  有效期至:2025-12-28

  许可内容:1台50吨/小时燃气锅炉、1台12吨/小时烧结余热锅炉、1台2吨/小时竖炉余热锅炉,配套1台15兆瓦高温高压汽轮机和1台18兆瓦发电机,同步建设辅助设施。